一位卖房者“一波三折”的遭遇
二手房交易合同网签制度推行以来,对验核房源、发布房源、签订买卖合同等环节进行了有效监管。购房者无论是买二手房还是新房,都需要进行网签。网签能够让房屋交易变得更加透明化,杜绝一房多卖的情况出现。但一中介公司在未取得房地产中介机构备案证明的情况下开展业务,让西安市民李先生的卖房经历遭遇了“一波三折”。
近日,市民李先生在陕工网职工呼声栏目留言反映,2021年5月,经其本人委托,由中介公司(西安稻田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帮其代卖房屋,但中介公司在事先未告知李先生情况下变更了购房人。得知情况后,他要求终止交易,但由于该房产已办理网签,现在这套房源在西咸新区住建局官网平台被锁死,出现了买卖双方不交易,网签撤不了的尴尬境地。
中介未履行告知义务
房主“稀里糊涂”签合同
据了解,李先生于2021年4月将其名下一套房产以308万的价格出售给吕先生,并签订了由中介公司出具的房屋买卖居间合同,吕先生支付给李先生三万元定金。在李先生从未见过买家吕先生的情况下,中介公司加价16万,以324万的网签价转卖给第二位购房者秦先生,后因秦先生证件不合格,导致交易失败。
随后该中介公司又以更换资金监管银行为由,通知李先生需要到房管局和买家签订相关协议,但李先生事先并不知道买家又一次被更换为第三任买家唐先生。李先生称,“当时并没有仔细看合同,我先签了字,之后唐先生才签了字。事后才发现买家已不是之前约定好的秦先生。”他认为中介公司未履行告知义务,要求终止交易。
中介公司无相关资质
网签合同却起效
现在李先生的这套房产被西咸新区住建局锁定,房子挂在平台无法继续出售。2021年6月,秦汉新城住建局介入后,由于该中介公司未取得《西咸新区房地产中介机构备案证明》,不具备在秦汉新城辖区内开展房屋中介相关业务资格,要求涉事方签订三方协议,协议中明确要求2日内解除买卖双方签订的网签备案合同,但至今未能撤签成功。
“在中介公司未取得相关资质的情况下开展的业务是否具备法律效力?由于第三任买家唐先生无任何网签成本,我多次联系他本人到房管局办理撤签手续,但他推三阻四,说把合同都给中介公司了,让我找中介出面办理撤签手续,而中介公司一直拖着不给解决。现在房子挂在平台近半年时间,我的损失谁来赔偿?”李先生气愤而无奈地说。
记者针对此问题采访了相关律师,律师表示,房产中介公司开展业务需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备案,否则将违反《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无法进行网签。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除此之外,买卖双方在签订网签合同时应注意再三确认合同中涉及到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内容,并仔细阅读思考是否存在歧义或模糊的语句,避免发生纠纷时维权难。
实习记者 谢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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