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限价房上市交易政策调整 网签备案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

三秦都市报 2021-12-09 01:49 大字

本报讯(记者文锦)12月8日,西安市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调整限价商品房上市交易有关条款的通知,并开始执行。

通知称,经西安市政府同意,现将限价商品房上市交易有关规定调整为:“限价商品房自购买合同网签备案之日起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不得购买其他住房。网签备案满5年,可购买其他住房。网签备案满5年且取得《不动产权证书》上市交易的,按普通商品房交易相关规定办理。网签备案未满5年,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的,经市住房保障部门批准,按照原购买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回购,继续作为限价商品房使用。”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新闻推荐

2021百校宣讲招聘活动走进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本报讯(记者吕成张锐)紫云英绽放古城西安。12月8日,“紫云英花开、芜湖等你来”2021百校宣讲招聘活动在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报...

西安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西安这个家。

 
相关推荐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