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人参加科目一考试 “枪手”被起诉

三秦都市报 2021-06-06 01:00 大字

本报讯(记者张晴悦)去年6月12日,西安市某考场内,机动车科目一考试紧张进行中,一名考生很快顺利通过考试,只需签上电子签名。

“等等!你本人和身份证咋差距这么大?请配合我们核对一下!”突然,车管所工作人员发现事情有些不对劲。

该考生突然迅速跑离考试现场,车管所其他工作人员一同将其抓住后交由公安机关处理。

原来,该考生名叫张某。在一个兼职的微信群里收到一条“充场、拍照,工资日结300元”的消息后,张某立刻联系信息发布者。其告诉张某,他需要做的工作就是替他人参加国家统一的机动车科目一考试,从中获取报酬。

张某正好囊中羞涩,便一口答应下来。两人约好2020年6月12日考试前在考场附近见面,并谈好张某通过考试后即可拿到500元报酬。当天,其将需要替考的考生身份证件给了张某,要求其考完后拿着成绩单领取报酬。不料张某在最后一个签字环节被工作人员当场查获。

近日,张某因涉嫌代替他人考试罪,已被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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