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对驾校收费定规矩只允许收取培训费

西安商报 2021-05-24 00:40 大字

本报讯((西安报业全媒体记者冯晓瑞)近日,西安市驾培机构管理部门向全市驾培机构发出通知,要求全市各驾培机构从5月20日起只允许收取学员的培训费,不得收取考试费,不得代缴考试费。

通知要求,各驾培机构严格遵守《西安市物价局关于规范全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收费明码标价方式的通知》(市物发[2015]8号)规定和要求,按照学时制的要求,自主确定收费标准,在收费场所醒目位置公示,实行明码标价,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的收费,应当标明机构名称、培训类别、培训范围以及培训科目(教学项目)、培训学时、收费标准(计费单位)、培训说明、行业监督电话、价格举报电话及监制字样等有关情况。收费标准变动时应及时更新。

通知特别要求,全市各驾培机构,从5月20日起由学员自行在“交管12123”平台上缴纳考试费。学员可下载“交管12123”手机App,完成登录后在首页中选择“更多”,再选择驾驶证业务中的“考试费缴纳”,在未缴费栏目中选择需要约考缴费的科目,点击右下角缴费即可;学员也可在电脑上登录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https://sn.122.gov.cn/),在驾驶证业务中,选择“考试费缴纳”界面根据提示进行操作。

依据通知,驾校如存在收取或代缴考试费行为的,管理部门将暂停驾培机构培训业务,同时抄告公安考试部门暂停其初学驾驶员受理和考试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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