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一年内告了9家用人单位 篡改重要证据并在诉讼中进行虚假陈述 法院认定“碰瓷” 罚款5万元
华商说法 投机钻空子?露馅了!
日前,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日前发布劳动争议十大典型案例。这些案例涉及劳动报酬、年休假、经济补偿等内容,涵盖传统劳动争议、新业态用工纠纷以及疫情防控期间劳动者合法权益保护等。华商报记者注意到,其中就有康某“职业碰瓷”诉某家具厂劳动争议案。
据了解,2018年9月,康某入职某家具厂,2018年12月,康某以被违法解除劳动关系为由,请求家具厂支付赔偿金等近14万元,但家具厂主张,康某入职该工厂只有3天时间,实为“职业碰瓷”。经鉴定,自2013年以来,康某在江西赣州、福建莆田等多地参与近30件案件的诉讼,仅2018年,康某在中山地区劳动仲裁机构以及法院提起的诉讼达10件,涉及9个用人单位。
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康某存在篡改重要证据并在诉讼中进行虚假陈述的行为。而且,康某亦确实存在频繁、短暂地与不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再以各种理由解除劳动关系后通过诉讼谋取利益的情形,对于康某所提交的证据及据此主张的诉讼请求均不予采纳,对经家具厂确认的工资数额予以确认。同时,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妨碍民事诉讼为由,决定对康某进行罚款5万元。
网友热议
不能因为员工“职业碰瓷”而忽视企业的不规范
@彭先生不在线:这种职业碰瓷的人早就存在,主要是利用一些企业的制度不完善,执行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不规范的行为进行碰瓷。如果企业制度完善,坚决执行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这类人是不可能得到劳动仲裁委员会支持以及法院支持的。
@昨晚麻将输了还是赢了:只能说太多用人单位在劳动关系上存在违法行为。
@淡看落梅时节:如果企业都规范管理,员工也很难碰瓷的!
@安迪岳:这事怎么说呢,用人单位不规范才会给他机会仲裁,所以也不能都说他一个人错吧。
@诺式媒女:原来还有职业碰瓷劳动仲裁的?不过也侧面说明,很多单位制度管理上存在bug,才让他得逞……
@wally0517:企业有错应该给赔偿或补偿,员工有错也应该罚款。不能因为员工“职业碰瓷”,就忽视了企业的不规范。
@扁扁没有大富大贵:希望多一些较真的人,才能真正规范用人制度,不要让打工人流汗又流泪。
@最美5月天:“职业碰瓷”借劳动维权之名,为了索取高额赔偿,频繁入职、离职、打官司,这种病态的维权心态,已沦为“恶意索赔”,甚至涉嫌敲诈勒索,踩了法律红线。
调查采访
中小企业成职场“职业碰瓷”的最大受害群体
康某的案例并非个例。据不完全统计,在劳动法出台的20多年间,全国法院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从最初的3万多件发展到30多万件。其中,中小企业是劳动纠纷的频发地,也成为职场“职业碰瓷”的最大受害群体。
一些中小企业中,存在个别员工滥用医疗期保护方面的法律知识及用人单位管理制度缺失或执行宽松等漏洞牟利的现象。
西安一家公司的人事部门负责人说,有的职工刚入职不久就休病假,提供一些虚假诊断证明,其实是在外接私活或者旅游,一旦辞退就会被告上法庭,企业还经常败诉,理由都是“违法解除劳动关系”。
律师说法
北京市京师(西安)律师事务所律师黄竞之:
判定劳动者碰瓷 取证有难度
在劳动纠纷中,法律更倾向于保护处于弱势地位的劳动者,而一些企业本身存在法律意识薄弱的情况,这导致本案情况的出现。
诚然,康某最终被追究了法律责任,但是也应该看到,康某在数十起诉讼或劳动仲裁案件之中均达到了其非法目的,不少企业损失巨大。判定劳动者存在碰瓷情况存在较大的取证难度,企业应该增强法律意识,合规合法,才是防范这类行为发生的有效路径。
北京德恒(西咸新区)律师事务所律师李耀华:
企业规范用工 本质是自我保护
职场的“职业碰瓷”指个别劳动者以谋求不当利益为目的,专门挑选制度不健全、管理存在漏洞的用人单位进行应聘,入职后又寻求用人单位在薪酬、考勤、劳动合同制度等方面的漏洞频繁诉讼“牟利”的行为。和一般劳动者相比,“职业碰瓷”者求职和诉讼的动机是不正当的,有违诚信原则,浪费司法和社会资源。
法院裁判的一个重要作用就是行为指引作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法律肯定是要保护的,但企图钻法律空子牟利必然行不通。
从另一个角度来看,一些劳动者不诚信,其实是对企业不诚信行为的一种反弹。如果企业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也不会受到损害。如果企业有违法行为侵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一些劳动者便会选择类似于康某的职业碰瓷。因此,企业规范用工是关键。企业要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完善规章制度,只有不断规范、完善自身的用工制度,才不会给别有用心的人可乘之机,这本质上也是一种自我保护。
北京安理(西安)律师事务所律师赵媛:
莫让“职业碰瓷”给劳动维权添乱
“职业碰瓷”和“劳动维权”是完全不同的概念,相关立法应明确禁止和打击“职业碰瓷”等违法行为。同时,将“劳动维权”纳入包括劳动法在内的相关法律,进行界定和规范。
劳动法相关立法精神是为了保护在用工关系中相对弱势的劳动者,而非成为以伪造证据、频繁建立和解除劳动关系换取利益的这类人谋生的工具。维护劳动者权益需要在法律框架下,理性引导、有效规范和制约,恶意碰瓷牟利则是在短时间内与多家企业建立和解除劳动关系,其真实目的不是为单位提供劳动获取薪酬,而是通过寻找用人单位的用工问题甚至伪造证据从而利用劳动法牟利。所以,莫让“职业碰瓷”给劳动维权添乱。
康某篡改重要证据、虚假陈述且存在频繁、短暂地与不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再以各种其他理由解除劳动关系后通过诉讼谋取利益的行为属于滥用劳动者权益碰瓷牟利,且破坏了公共秩序,应受到法律制裁。
专家支招
遭遇“职业碰瓷”怎么破解?
记者联系到一家企业HR,她对破解职场上的“职业碰瓷”给出了几条建议:
(1)分辨求职动机,故意不要社保的要注意。求职时故意不要社保、故意隐瞒身体健康状况,入职后即请病假、故意制造违法用工事实、找借口不签订劳动合同等,这些都是职业“职场碰瓷”人的惯用伎俩,要擦亮双眼准确分辨求职者的求职动机。
(2)规范用工程序,堵住碰瓷漏洞。一些企业在劳动管理、用工程序等方面存在漏洞,使得很多“碰瓷人”有机可乘。因此,企业自身要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做到用工程序规范,按规定办事,从根本上堵住碰瓷漏洞。
(3)收集有效证据。遭遇职场“碰瓷”的企业要及时收集好“碰瓷者”证据,如虚假证书、虚假体检报告、虚假工作履历、旷工证据等,为打赢劳动争议案件做准备。华商报记者 卿荣波 实习记者 姚冰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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