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 西安两级法院践行 “我为群众办实事”

华商报 2021-04-07 02:06 大字

知是行之始,行是知之成。党的百年历史,就是共产党人真抓实干、务实为民的历史。近期,西安市两级法院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千方百计解决群众实际困难,真心实意为群众办实事,切实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西安中院

探索证券期货纠纷诉调新路径

近日,西安中院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中证法律服务中心召开座谈会,共同商讨建立证券期货纠纷诉调对接新机制。

座谈会上,证监会陕西监管局副局长郭世明首先介绍了陕西省上市公司情况、证券期货纠纷产生的原因和纠纷解决情况;西安中院民四庭庭长张亚凤、研究室主任高伟、宣传处副处长贺雪丽分别从近些年人民法院受理证券期货纠纷的情况,诉调对接机制发展现状,优化营商环境现实需要以及普法宣传,中小投资者保护等角度阐述了证券期货纠纷诉调对接机制建立的必要性和紧迫性。会上,双方还就共同起草的《陕西辖区证券期货纠纷诉调对接合作协议》进行了深入磋商,并初步达成了统一意见。

据悉,此次证券期货纠纷诉调会议是人民法院不断创新纠纷解决方法,主动参与诉源治理,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司法理念的创新实践。建立证券期货纠纷诉调对接机制有利于充分保障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优化西安市营商环境,推动全市十项重点工作顺利开展,将“我为群众办实事”教育实践活动落到实处。

阎良法院

群众遇难题 上门解民忧

“感谢法院和法官,我们真的没想到,为我们十户人的事情,你们来了两趟了。”西安市阎良区某小区业主朱某握着主审法官的手说。

近日,阎良区法院审理了一批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系物业公司起诉小区业主交纳物业费、电梯费、违约金的7项费用。

“这些案件标的虽然都不大,从6000元至10000元不等,但是被告多为年龄大、行动不便的退休老人,年纪最长的有八十多岁。所以,我们要多跑路,多倾听、多争取群众的支持,还要进行实地勘查,同时还能普法,取得好的案件效果和社会效果。”上门送达文书材料前,阎良区法院院长王育龙叮嘱说。

据了解,涉案安置小区建成初期,物业公司与部分业主因物业服务和物业费用问题发生争执,双方各执一词未能协商解决,进而导致双方对立情绪严重、矛盾激化。经过开庭审理,法官了解到小区业主的主要诉求在于物业服务质低价高,收费不透明、服务态度差等问题。为了准确掌握案件实际情况,承办法官来到小区,与物业方和小区业主代表一同对小区的绿化环境、安保情况、服务项目、收费等情况进行了解核实,并就案件情况进行调解协商。

“通过庭审、实地勘查,现在情况已经很清楚,物业服务质量确实有待提高,但是这也不是业主不交物业费和水电费等费用的理由。你们一方是辖区企业、一方是人民群众,都是我们服务的对象,我们今天来的目的就是让案件“调”能息事宁人,“判”则胜败皆服”,王育龙说。最后,双方终于化干戈为玉帛,物业公司主动放弃违约金,并对物业费给予一定比例的减免,业主也表示愿意尽快补缴相关费用。

“法乃善良与公正艺术”。据悉,阎良区法院在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中,变“坐堂听审”为“实地走访”调处纠纷,让法官多走路、群众少跑腿,切实提高了群众司法获得感。

未央法院

“四集中”21天审结400余起案件

近日,西安市未央区法院速裁审判庭在审理400余起信用卡纠纷案件时,采用集中立案、集中研讨、集中审理、集中宣判的“四集中”模式,促进案件高质效化解。

据了解,该批案件均采用集中立案的方式,由其中1名原告先行提交一份起诉材料,法官对该起诉材料进行审核和规范指导后,再由其他原告统一补充整理其余案件的起诉材料,一并提交至法院。同时,速裁审判庭根据总结出的《23类案件要素表》,指导当事人准备要素信息,在立案阶段就为要素式审理打下基础。集中立案不仅避免了类案当事人因补充大量材料而多跑路,也让案件办理的庭室对分案时的人员配备和敏感案件、热点问题风险提前作出预判。

案件受理后,速裁审判庭随即进行集中研讨,并通过前期类案检索,进一步加深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理解与适用。法官还对案件进行了细化分类,总结出案件争议焦点,为集中研讨拓宽了案件审判思路,增强了案件审理的专业化,确保法律统一适用,类案同判。之后经过集中审理和集中宣判,该批案件仅用时21天审结。

据介绍,“四集中”审理模式构建出高效、快捷、便利的金融案件“绿色”诉讼通道,以质效合一促进质效并举,未央法院将继续深入推进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持续探索案件高质效审理的新方式。华商报记者 王强

政法快讯

西安中院推出50条措施

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近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制定出台《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暨“百日攻坚行动”任务分解实施方案50条》,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西安市优化营商环境1+18+N系列攻坚提升方案》要求,为全面打造市场化、国际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坚实有力的司法保障体系。

西安中院为全面落实好《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暨“百日攻坚行动”任务分解实施方案50条》,分别组织市政府相关配合部门以及全市两级法院召开了“2021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暨百日攻坚行动联席会议”和“全市法院优化营商环境推进会议”。3月16日,西安中院与西安市司法局共同组织西安市财政局、资源规划局、住建局、市场监管局、人防办、行政审批局、大数据局、税务局、城管局、发改委、金融工作局、人社局等13家市级行政单位以及西安中院研究室等9个主要牵头部门负责人,召开“2021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暨百日攻坚行动联席会议”,夯实市营商工作领导小组《西安市优化营商环境1+18+N系列攻坚提升方案》中要求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西安市司法局牵头的优化营商环境指标任务的配合任务、明确配合责任,确保西安中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暨“百日攻坚行动”任务分解实施方案50条》的有力实施。

西安中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暨“百日攻坚行动”任务分解实施方案50条》共分为“保护中小投资者”“执行合同”“办理破产”“保障措施及要求”四大部分细化50项具体措施,切实加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全面提升执行合同、办理破产便利化水平。华商报记者 宁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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