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施工“后遗症”暴露五大问题
万寿南路路面留下螺丝钉太华路施工后马路有裂痕城市施工“后遗症”
路面修复施工质量差;不注重修复施工细节;基础建设施工,缺乏整体规划意识;部分路面施工后不予修复,监管缺失……自2月23日三秦都市报全媒体连续采访推出《直击城市施工“后遗症”》大型系列报道以来,存在于城市大街小巷的施工“后遗症”,在市民和网友的参与以及记者的深入调查下,许多深层次的问题逐一暴露出来。
问题一施工破坏路面修复差暴露监管漏洞
根据市民反映的情况,记者从2月23日起,连续走访西安多处已经撤掉施工围挡的区域发现,有些道路虽然已经恢复通行半年甚至一年以上,但曾经被施工破坏的人行道或机动车道路基和路面,却被草草处理甚至不做任何处理,留下一条条严重影响市民出行的道路。
通过连续多日的走访,记者发现撤掉围挡还“路”于民的区域,其人为留下的施工“后遗症”,主要有四个方面的“症结”。其一,像西安市建工路南北两侧的人行道,此处修建高架桥围挡施工结束后,被破坏的人行道路基和地砖未经任何处理,施工方就把一条“问题路”留给了市民。
其二,像西安市碑林区安西街北口东侧人行道、西安市雁塔区德邻路南侧人行道、咸宁西路兴庆宫公园南门一侧人行道,以及友谊东路交大南门附近机动车道、东二环自兴庆路向东辅道等这些路段,不同的项目施工结束后,路面虽经修复,但修复质量很差,地砖高低不平、路基处理不到位下陷、地砖松动缝隙大……影响正常通行。
其三,像建工路机动车道、长鸣路机动车道、东二环东段北侧机动车辅道等地段,修复工程看似比较扎实,但多处存在路面高低不平、下水井盖下陷等施工细节上的缺陷。
其四,像太华路立交桥处路面,建工路、友谊东路等路段,施工方修复“各扫门前雪”的情况,在这里体现得淋漓尽致。新旧路衔接部位出现的断裂带等,就是很好的例证。
对此,许多市民接受采访时表示,这一系列问题的出现,最直接的原因就是修复施工中监管的缺位。
问题二再围挡再施工二次修复成本高
记者采访了解到,施工结束撤掉围挡后,没有认真修复或者根本没有修复的被破坏道路,就开始恢复通行了。根据施工方的说法,他们这样做的目的,是想早点还路于民,毕竟封闭道路围挡施工太久了,影响了市民正常出行。但是,他们没有考虑到,这样做无形中给市民出行带来安全隐患。另外,一旦二次修复,还会增加各种施工成本……
据了解,一项工程从规划到备料、工人进驻、围挡施工、拆除围挡……只要工程一动,每个环节都是大量费用的付出,包括用于固定围挡、看似很小的围挡螺丝钉,从敲进地面固定围挡到拆除围挡拔除,都需要资金支持。之后,如果要彻底解决施工“后遗症”,必然要在需要修复的路段再围挡再施工。如此一来,这项二次复原的修复工程,必然要经历新一轮的施工程序,将原本可以一次性围挡施工的工程,一下子变成两个不同的新开工施工项目,增加人力和财力成本不说,还得再次围挡封闭道路,而且封闭时间,肯定要比一次性施工围挡时间更长。
据业内人士讲,因施工遭破坏的道路,如果不恢复通行第一时间予以修复,不仅好修、耗时短,而且修复成本也很低。另外,撤掉围挡后,老百姓第一时间就能享受到平坦美观的道路,不仅能消除当初对长时间封闭道路带来的负面情绪,而且还能增加对城市建设的理解和幸福感。
问题三修了挖挖了修规划施工缺乏整体意识
记者走访了解到,之所以屡屡出现施工“后遗症”,建设者在制定方案时整体规划不明确,协调不到位,施工顺序不当,也是导致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之一。正是因为此,也才有了同一个地域“修了挖挖了再修”的反复施工、道路反复被破坏、修复施工跟进不足的尴尬。
据市民李先生讲,西安市雁塔区阳光小区门前德邻路,2018年年底的时候,相关部门花费很大精力,对此处的人行道进行了精细化改造,改造后的人行道平整又美观,周围群众好评纷纷。然而,改造恢复通行不到两年,在2020年中旬又被其他工程围挡施工,原本铺得好好的路面再次被挖开铺设管道。几个月后,附近居民终于等到撤围挡恢复通行了,可谁也没有想到,施工方还给市民的道路,却变成了地砖高低不平、破损、松动,路基下陷的一条“坎坷路”。由此可以看出,在道路建设的整体规划阶段,规划者缺乏整体意识,没有站在发展的角度上看待问题,为之后的施工“后遗症”埋下了伏笔。
另外,也有市民指出,除了缺乏整体规划意识外,多次施工可造就更大的利益空间,也是导致此现象出现的一些因素。因为反复施工本身是有利可图的,最基本的一项是在多次施工的基础上,施工队有更多的工作要做,满足了人员工作的需求;另一方面,同一地域多次反复开挖,对外承包含有的利润空间也更大,将有更多的外包程序能够享受到政府资金的利润。
问题四道路修复施工监管验收环节缺位
据了解,只要是工程建设项目,不论项目大小,在工程结束交付时,都必须要走完严格的工程竣工验收程序: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申请工程竣工验收。实行监理的工程,工程竣工报告必须经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施工单位在工程竣工前,通知质量监督部门对工程实体进行到位质量监督检查);建设单位收到工程竣工报告后,对符合竣工验收要求的工程,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和其他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验收组,制定验收方案;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7个工作日前将验收的时间、地点及验收组名单通知负责监督该工程的工程监督机构;建设单位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许多施工项目,都是经过这样的验收程序,最终才保质保量予以交付使用。试想,如果这些道路还原修复施工,在撤掉围挡还路于民前,也经历如此规范的竣工验收程序,城市中何来如此多的施工“后遗症”?就拿西安市安西街北口东侧人行道、西安市德邻路南侧人行道、咸宁西路兴庆宫公园南门一侧人行道,以及部分机动车道多处下陷的下水井盖来说,这些地方修复恢复通行后出现的一系列问题,明显是验收环节不到位所致。刚修复的路面出现多个残砖,地砖高低不平,路基下陷……这一切怎能达到验收合格标准?如果走过验收程序,那么所谓的验收就是走形式,验收管理机制出现了问题。如果未经验收就过关,那就是监管缺失的问题。
另外,通过连续走访记者获悉,许多人对道路还原修复责任人是谁、修复施工标准是怎样的、修复范围包括哪些、修复时间多久、谁来验收等一系列问题,都心存疑问。
问题五施工修复还路于民忽视市民监督作用
施工修复还路于民,恢复通行的道路是否平整?整体质量是否过关……其实,感受最深、最有发言权的就是步行或驾车使用道路的群众,因为他们是感知路好坏最直接的体验者和检验者。但是,记者采访了解到,在道路的整体修复施工和验收过程中,所有的环节对道路的使用者——城市市民,却是完全封闭的,忽视了市民的监督作用。
通过连续多日的调查走访,记者了解到,城市施工屡屡出现的各种“后遗症”,其“症结”除了归结于施工验收阶段没有将道路修复问题纳入考核标准中(官方监督)外,也从另一个侧面暴露出问题反馈和追责系统的不完善(居民监督),没有相应的渠道对道路修复情况进行反馈。施工时围栏上虽然标注了反馈电话,但是市民并不能窥见内部情况,施工后围栏撤除,居民难以找到合适的反馈途径。同时,随着时间的推移,市民们可能在潜移默化的过程中忘却了这是施工留下的痕迹,缺乏监督城市施工“后遗症”的意识,也是造成其频频发生的原因之一。
采访期间,记者在建工路、昆明路、太华路、安西街、兴庆路、友谊路等“问题路段”,就施工“后遗症”询问过往市民时,大家对眼前的“问题道路”抱怨纷纷,但对是否是施工“后遗症”,有些人表示不太清楚。所以,考虑到平日里市民并不会想到一些路面的不平整源自城市施工“后遗症”,因而需要加大宣传力度,倡导市民进行监督。
文/图本报记者李海涛张晴悦实习生李一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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