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购食品 注意安全保留证据

三秦都市报 2021-02-23 01:13 大字

本报讯(记者唐明军)2月18日,西安市市场监管局发布提示,提醒市民选购食品时注意一些安全事项。

选择在持有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的商场超市、大型批发市场等食品经营场所选购食品。

购买预包装食品时,需查看包装封口是否完整、紧密,不要购买包装破损、鼓包、胀袋等食品;仔细查看食品包装上有无厂名、厂址、生产许可证号、生产日期、保质期、联系方式等规范标注内容;不购买过期变质食品,慎买临近保质期食品;购买进口食品谨记必须附有中文标识、说明书。

购买散装食品需查看销售环境是否干净整洁,容器或外包装上应当标注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以及生产经营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

购买现场加工制作销售的食品,应当选择感观新鲜,当日加工的食品。对于生产经营环境狭小、混乱,无法保障食品安全的,消费者应慎重选择。

另外,在选购冷冻冰鲜时,可使用一次性手套或塑料袋套住手部,避免用手直接接触。购物后及时用肥皂或洗手液清洗双手,洗手前,双手不碰触口、鼻、眼等部位。

关注海关部门发布的食品检疫信息,尽量减少购买来自疫情高风险地区的产品。

西安市市场监管局提示,在选购食品时,要索取和保留相关发票或其他购物凭证。若您对购买的食品质量安全有质疑时,请及时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如已造成健康问题,应及时就诊,注意留存剩余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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