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新增定点医药机构12月31日前签约

三秦都市报 2020-12-29 01:51 大字

本报讯(记者白圩珑)12月28日,西安市医疗保障经办服务中心发布《关于公示2020年度新增定点医药机构签约工作的通知》。据悉,根据《西安市医疗保障新增定点医药机构申报工作的通知》工作安排,经信息申报、考察评估、结果公示,将第四季度新增定点医药机构签约工作进行安排。

新增定点医药机构需要于2020年12月31日前,到所属各级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签订《西安市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零售药店)服务协议书》,逾期未签订视为自动放弃。已签订《西安市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零售药店)服务协议书》的医药机构,需前往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中心办理医疗保险信息联网手续。同时要求各级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要在签订服务协议时做好新增定点医药机构的医保政策宣传及培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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