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20年修订版)》印发 根据严重程度和发展态势 将应急响应设为四个等级

西安晚报 2020-12-26 04:41 大字

记者25日从市政府获悉,《西安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20年修订版)》印发,即日起实施,《西安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市政办发〔2018〕67号)同时废止。

按严重程度将突发环境事件分为

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级

按照《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国办函〔2014〕119号)规定,根据事件严重程度,突发环境事件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级。

其中,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3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中毒或重伤的;因环境污染疏散、转移人员5万人以上的;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因环境污染造成区域生态功能丧失或该区域国家重点保护物种灭绝的;因环境污染造成市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Ⅰ、Ⅱ类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并造成大范围严重辐射污染后果的;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3人以上急性死亡的;放射性物质泄漏,造成大范围辐射污染后果的。

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或重伤的;因环境污染疏散、转移人员1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的;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等为重大(Ⅱ级)突发环境事件。

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中毒或重伤的;因环境污染疏散、转移人员5000人以上1万人以下的;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2000万元以下的等情形为较大(Ⅲ级)突发环境事件。

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下中毒或重伤的;因环境污染疏散、转移人员5000人以下的;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下的等情形为一般(Ⅳ级)突发环境事件。

预警由低到高分为

蓝色、黄色、橙色、红色四级

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大小、紧急程度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将预警分为四级,由低到高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

蓝色预警(Ⅳ级):可能发生或引发一般突发环境事件。黄色预警(Ⅲ级):可能发生或引发较大突发环境事件。橙色预警(Ⅱ级):可能发生或引发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红色预警(Ⅰ级):可能发生或引发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

预警信息发布后,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及其相关部门视情况采取分析研判、防范处置、应急准备、舆论引导等各项措施。

应急响应设定为

Ⅰ级、Ⅱ级、Ⅲ级和Ⅳ级四个等级

根据突发环境事件的严重程度和发展态势,将应急响应设定为Ⅰ级、Ⅱ级、Ⅲ级和Ⅳ级四个等级。初判发生特别重大、重大级别的突发环境事件,分别启动I级、Ⅱ级应急响应,由国家及省级层面负责应对工作;初判发生较大级别突发环境事件,启动Ⅲ级应急响应,由市政府负责启动本预案并组织应对工作;初判发生一般突发环境事件,启动Ⅳ级应急响应,由事发地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应对工作。

应急响应启动后,要密切协作,根据指挥部的要求迅速采取现场污染处置、转移安置人员、医疗救援、应急监测、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等措施。

记者张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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