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湖区法院 发放执行案款172万元“打财断血”收获实效
“感谢莲湖区法院法官公正高效执行,及时帮我们企业挽回了这么大的经济损失!”日前,莲湖区法院召开马安桥等组织参加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案、杨星来等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两起涉黑涉恶案件执行款发还大会,现场共向被害人发放执行案款172万余元。
据悉,马安桥等组织参加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案,是莲湖区法院审理宣判的首起涉黑案件,也是全市首起涉黑组织和“保护伞”同时受审的案件。该案判决生效后,莲湖区法院接续发力,快速立案执行该案财产刑事项,包括追缴赃款赃物、退赔被害人损失、罚金、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等。执行过程中,办案法官克服疫情期间种种不便,第一时间在看守所等羁押场所远程视频会见此案在押被执行人,并及时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财产报告令。与此同时,启动“线上”“线下”财产查控程序,全面开展财产调查工作。分管领导带领执行干警多次走村入户,实地了解各被执行人的经济基础和实际状况,对被执行人的财产和财产线索逐一落实。发挥执行联动机制,协调联系公安、银行、证保监会等多家部门,形成合力,全面铺开查控被执行人财产的“大网”,并对该案已查封、冻结、扣押的涉案财产依法及时处置。目前,该案已执行到位金额2179013.39元。
杨星来等21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经莲湖区法院一审、市中级法院二审判决,被告人分别被判处两年半至二十年不等的有期徒刑。法院还判令21名被告人于判决生效后30日内缴纳罚金合计91.1万元,继续追缴未追回赃款72.8万元。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第一时间深入21名被执行人中首要分子判前居住地进行调查,深挖财产线索,对被执行人名下房产、车辆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查控。截至目前,总计扣划到账119881.79元。对已扣押的杨星来名下车辆依法进行处置变现,发还受害群众。对已查封的杨星来名下房产所有权、使用权,也将依法予以处置,随后发还受害群众。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莲湖区法院将涉黑涉恶案件财产执行工作作为执行工作的重中之重,深化“打财断血”,穷尽一切手段,查封、扣押、冻结涉黑涉恶财产,彻底摧毁黑恶势力经济基础,降低再犯可能性,有力震慑了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彰显和维护了法律权威,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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