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通报四起商品房违法违规销售典型案例

三秦都市报 2020-12-19 02:00 大字

本报讯(记者文锦)12月18日,西安市住建局在官方网站发布通报,公布四起商品房违法违规销售典型案例,以进一步促进西安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

案例一: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收取群众购房款或发布房地产预售广告,误导消费者。陕西东城新一家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东城新一家”项目4期,在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于2018-2019年期间收取群众购房款。灞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向东城新一家公司下发了《责令整改通知书》,并将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等规定对其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肃查处。

案例二: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将已作为商品房销售合同标的物的商品房再销售给他人。2019-2020年期间,陕西方舟置业有限公司在“方舟国际”商品房项目销售过程中,将已网签的房屋再次出售,该行为对西安市房地产市场造成了不良影响。高新区交通和住房建设局向方舟置业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并将依据相关规定对其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肃查处。

案例三:在商品房销售过程中,存在“在广告宣传中将房屋销售与学区、学校相关联”等违法违规行为。陕西恒志置业有限公司在“祭台村城中村改造项目DK-6-1(恒志云都)”商品房项目销售过程中,将所售房屋与学区、学校相关联,该行为违反了《关于禁止将房屋销售与学区、学校相关联的通知》规定。按照相关要求,碑林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向恒志公司下发了《责令整改通知书》。

案例四:未进行征信审查,收取购房人预订款。西安煜坤房地产有限公司在“蓝光长岛国际社区”商品房项目销售过程中,未对购房人进行征信审查,收取房屋预订款,该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临潼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约谈了煜坤公司,责令其立即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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