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电”联动打击窃电行为

西安晚报 2020-12-15 03:56 大字

本报讯(记者郭沛然)入冬以来,气温持续下降,电网负荷逐步攀升,进入各类窃电行为频繁发生的时期。12月14日,国网西安供电公司市区供电分公司与公安莲湖分局庙后街派出所联动成立的“市区警电联合打击违法窃电行为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正式挂牌。

“我们是一支既懂专业知识,又懂法律知识,既能从事反窃电调查取证工作,又能依法强制进行检查的队伍。”国网西安供电公司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办公室”挂牌后,将实现警务数据与电力数据共享,精准打击窃电行为。

“如果被窃电,那说明窃电者与你家共用一个电表,很容易导致线路的用电负荷过大,烧坏电器,严重的话还有可能引发火灾。”相关工作人员介绍道,窃电者为了达到窃电的目的私自改接线路,这不仅是违法行为,还存在着重大安全隐患。

法律中对窃电行为如何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盗窃电能的,由电力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追缴电费并处应交电费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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