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央区510家企业未给职工办理医保 逾期不缴者可处欠缴数额三倍以下罚款
本报讯(记者马相)11月14日,记者从未央区医疗保障局获悉,未央区有510家企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仅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迄今为止尚未为职工办理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登记。提醒被通报的企业,抓紧时间办理参保缴费,无法定理由逾期不办理的,相关部门将依照法律及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未央区尚未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的企业有陕西玥琬商贸有限公司、陕西广智装饰工程有限公司、陕西宏业市政工程有限公司、西安益嘉益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陕西翔日皓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510家企业,具体名单可咨询未央区医疗保障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第八十六条也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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