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享有平等就业机会

三秦都市报 2020-10-20 01:43 大字

本报讯(记者张彦刚)记者10月19日从西安市教育局获悉,近日,西安市教育局及市委组织部等五部门转发教育部及陕西省相关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中明确,各地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公开招聘要根据岗位需求合理制定招聘条件,对不同教育形式的研究生提供平等就业机会,不得设置与职位要求无关的报考资格条件。

相关通知明确,自2017年起,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考试招生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培养质量坚持同一要求,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各有关单位充分认识国家发展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的重要意义,结合职能职责,调整完善招录、招聘研究生办法,加强政策宣传,为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营造良好环境。

各高校要加强对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就业指导服务,积极推送就业岗位信息,为符合条件的研究生统一办理就业手续,确保其都能享受就业创业政策。有关单位要加大招录、招聘信息发布审查力度,对违反政策的信息坚决不予发布。对群众反映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受限有关问题,要迅速核实、认真处置、及时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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