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浐灞生态区管理委员会 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政府 关于赵村城中村改造项目拆迁工作的通告

西安晚报 2020-10-17 02:58 大字

为加快推进第十四届全国运动会主场馆周边基础配套设施建设及环境提升改造,助力西安国家中心城市建设,进一步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质,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和幸福指数,根据《西安市城中村改造办公室关于浐灞生态区赵村城中村改造方案的批复》(市城改发〔2012〕188号),现就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赵村城中村改造范围为:北辰大道以东、广运潭大道以西、欧亚二路以南、浐灞三路以北,未央区谭家街道赵村村域范围内。具体范围以规划定点图和测量成果表为准。

二、拆迁组织部门是西安浐灞生态区城中村(棚户区)改造事务中心;被拆迁人是赵村行政辖区内所涉及的合法建(构)筑物及其附属物的所有权人。

三、改造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应顾全大局,服从城市建设发展和改善人居环境的需要,确保在规定的期限内签订补偿安置协议、搬离现场、腾退土地,逾期不搬离的,将由有关部门依法予以拆除。

四、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停止一切影响拆迁改造的生产经营和建设活动,不得在改造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建(构)筑物;不得突击进行房屋装饰装修;不得突击栽植果树、苗木;不得挖沙取土、倾倒垃圾和实施其它有碍拆迁的行为。对突击进行的建设及移栽的果树、苗木等,一律依法查处,不予补偿。

五、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改造范围内未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的建(构)筑物及附属物,被拆迁人应在规定时限内自行拆除。

六、本通告发布之日零时整,为赵村农业人口(享受村民待遇)户籍认定截止时点。

七、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公安部门暂停办理赵村改造范围内所有户籍迁入和分户手续;市场监管部门暂停核发营业执照;资源规划、住建部门暂停办理土地、规划、房屋建设等手续;电力、电信、广电等部门不得在改造范围内新建、改建线路,并及时配合做好改造范围内线路迁移工作。两区各有关部门要通力协作、积极配合,认真履行职责,做好拆迁安置各项工作。

八、坚持依法拆迁、文明拆迁、公正拆迁。拆迁工作人员违反有关法规和政策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九、对扰乱拆迁正常秩序、煽动群众闹事、打骂工作人员、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的人员,交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西安浐灞生态区管理委员会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政府

2020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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