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普查摸底工作明日启动普查员将入户登记 “特殊情况”请注意这样填写
■记者马昭
人口普查摸底将从10月11日开始,10月31日结束。人口普查登记从11月1日开始,持续到12月10日结束。普查员要进入住户家中,逐人逐项登记普查信息。普查期间,你的家庭如果有特殊情况,该如何填写应对?记者从西安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了解到这些应对措施。
10月11日至10月31日,人口普查将进行摸底工作,这个阶段普查员将走街入巷、逐门逐户进行实地勘察,摸清每个区域住房的数量和具体位置,也要进入住户家中,进行普查告知,询问登记方式,了解户内人员的大致情况。如果您想选择自主填报,请在普查员上门时向普查员说明,由普查员提供自主填报的二维码和账号密码,您使用手机微信扫描登录后就可以进行自主填报了。自主填报将于11月5日结束,如果没有按时完成,普查员将入户登记普查表。
如果你的家庭存在以下情况,请注意了,千万不要填错信息。如果是大学生在校外租房或回家居住的,应按其实际居住情况进行登记。学校集中组织登记时,不应简单参照学籍,而应考虑学生的实际居住情况,对于长期在校外居住的学生不应将学校视为其现住地。
幼儿园全托孩子、小学、初中的住校学生,不在幼儿园或学校登记,一律视为其校外经常居住住所(一般是其父母或监护人的住所)的现有人口进行登记。
高中住校生作为学校的现有人口进行登记,其户籍地按户籍外出人口进行登记。
住院时间在半年以下的病人视为在家中居住,医院不登记;住院时间超过半年的病人,视为医院的现有人口进行登记,户口登记地按户籍外出人口登记其信息。
在医院做护工且在医院外无固定住所的人员,不论时间长短,应将医院视为其现住地进行登记。在医院有集体宿舍的,在宿舍中登记,没有固定宿舍的,可以设置一个住房单元,将所有护工按20人一户进行登记。
依法被判处徒刑人员和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由所在看守所、监狱和强制隔离戒毒所进行普查登记,填写指定的电子普查表,并移交给所在地的县级普查办公室。县级普查办公室应根据需要,在本县级公安机关所在的普查区虚拟一个或多个普查小区,于11月15日前将相关资料导入到普查数据处理平台。
依法被判处徒刑人员和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在其户口登记地也要按户籍外出人口登记相应信息。
看守所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判处拘役的人员,纪检监察机关留置的人员,一律视为在家中居住,作为其家庭的现有人口进行登记。
因疫情原因推迟外出,且普查标准时点仍在家居住的,视为其家庭的现有人口进行登记。
流动性作业人口(如从事长途运输的人等),因在外无固定住所,且与其家庭有密切生活联系,可视为临时出差,一律在其家中作为现有人口登记。
部队改制人员包括改编为非现役专业队伍的武警、森林、水电部队,转为人民警察编制的公安边防部队和警卫部队,转为行政编制的公安消防部队。这些人员一律由地方普查机构进行普查登记,在家中居住的,视为其家庭的现有人口进行登记;集体居住的,在集体居住的场所进行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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