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800元买“哄女友”服务 没挽回情感 反被女友拉黑

华商报 2020-09-23 01:02 大字

漫画/张永文

“女朋友生气了怎么哄?需要私人订制情感服务吗?”上网的时候是否也收到过类似的小广告?近日,西安市未央区法院法官白锋审理了这么一起令人啼笑皆非的案件。

原告小李与女朋友产生了矛盾,但苦于自己不善沟通,不知道怎么解决,在网上搜索查询时,发现了被告某公司发布的感情服务宣传广告。小李便添加了客服的微信,并向被告支付服务费用8800元,约定由被告为其私人订制情感咨询挽回“狙击方案”,被告公司的“情感咨询导师”还亲自上场,代替小李与女友聊天。然而小李按照被告公司的方案与女友聊天后,不仅没有挽回感情,反而还被女友“拉黑”,这让他无法接受,遂诉至未央法院要求退还服务费。

被告某公司辩称,其制定了挽回方案,指导小李系统学习了恋爱课程,还提供导师微信代聊服务,该服务是虚拟产品不可退还,且首次微信代聊也并非没有效果,是小李未按照方案进行,自行放弃才导致失败,故不同意退还服务费。

庭审中,双方针锋相对,互不让步,无法协商一致。庭后,法官积极与双方沟通,耐心释法明理,最终被告某公司同意退还6000元并当庭履行,原告小李撤回起诉。

华商报记者查询到,这类以情感服务的公司并不少,主要服务内容大同小异:挽回爱情、修复感情、分离小三……记者咨询了两家,对方都表示,分析免费但一对一情感导师提供解决方案要收费。华商报记者 宁军 通讯员 王东

■律师说法:

感情类服务无法量化及衡量

>>说法1

服务方应避免夸大宣传引起误导

“对于订制相关情感类服务项目,如服务内容为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因其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合同本身是合法有效的。”陕西稼轩律师事务所律师谢静认为,鉴于服务提供方在条款设置时,对于完成效果正常不会做绝对化表述,因此对于接受服务一方,一方面需注意合同中对于合同效果的条款设置,一方面也需要意识到该类服务的局限性,否则若对方已实际提供了相应服务,接受方主张返还全部服务费用可能性较低。当然,提供服务一方也需避免进行夸大性宣传进而产生误导。

>>说法2

被服务方应擦亮眼睛防止被骗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师赵良善认为:虽然情感公司会制定一套方案,但是未必会产生效果,有时会适得其反。感情是两个人的事,如果一方与情感服务公司签订了合同,但是通过第三方的介入很难实现合同目的,更何况无法量化其服务内容,以及无法评判其感情服务的效果。

因此,在男方与情感服务公司签订了合同时,合同不宜约定以情感公司服务的内容来收费,因为情感这类服务无法量化、无法衡量,只有以男女双方矛盾化解、和解作为收费依据较妥。

赵良善说,针对此类案件,一旦涉诉,情感服务公司很难举证,很难证明所达到的效果。而对于被服务的一方也应擦亮眼睛,谨防上当,感情服务公司一旦收取费用,被服务的一方很难追回。华商报记者 宁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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