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案件如何定性:恶势力团伙?非法行医?非法经营?■ 历经公安两次补充侦查后,公、检、法、纪委共同研究决定:杨大伟一案不构成恶势力犯罪!■ 扫黑除恶的宗旨:是黑

西部法制报 2020-09-10 00:54 大字

本报记者魏鑫实习生陈浩天

“这些人都是我招来的,恳请法官在量刑时对我重一些,对他们轻一些……”7月31日上午,在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的审判庭上,40岁的杨大伟表现出积极的认罪态度。看着他此刻诚恳良善的样子,很难想象长期非法运营改装救护车、独占西安市某知名三甲医院周围“黑救护车”市场的团伙,就是在他领导之下不断发展起来的。

一封举报信

事情还要回到2018年底。

一夜之间,一封图文并茂的举报信,出现在了各大网络平台。

“我是在××医院急诊上过班的保安。在××医院,盘踞着一个以杨大伟为首的家族团伙,冒充‘医院救护车队’蒙骗患者家属,捞取不义之财……说他们是黑社会有些夸张,但把他们定性为恶势力一点都不过分。‘杨氏一伙’为获取暴利,跑马圈地、欺行霸市、寻衅滋事、打架斗殴,屡见不鲜……”这封举报信控诉了杨大伟一伙人的种种恶行,并配有近20张偷拍的这伙人及车辆的照片。

经西安市公安局刑侦局扫黑办核实后,2019年2月16日,这条线索被转至西安市公安局新城分局扫黑办侦办。

因为举报的线索涉及街面犯罪,公安新城分局派便衣大队为先锋核查情况,发现举报中的某三甲医院附近确实存在一个地下“黑救护车”市场,有几拨人都在这里争抢生意,其中确实有一伙以杨姓为首的人,为了争抢生意,多次对竞争者进行辱骂、撕名片、阻拦、殴打等。

彼时,正值全国扫黑除恶行动的关键阶段。

2019年2月27日,“2·16”专案组正式成立。时任公安新城分局刑侦大队副大队长的罗刊民与时任长乐西路派出所刑侦副所长的邢俊祥共同担任专案组组长。

3月4日11时,罗刊民与邢俊祥分别带队,在某三甲医院急诊室门口,将杨大伟、杨二伟、仵东、谷西、王强、张峰抓获归案。

随着杨大伟一伙人的归案和调查的深入,民警发现,在网上发布举报信的,并不是某三甲医院的保安,而是杨大伟的“老对手”,同样在某三甲医院经营“黑救护车”的张小林!

二人为争抢某三甲医院的“黑救护车”市场积怨已久,早在2009年时就发生过严重斗殴事件。张小林手持汽车方向盘锁将杨大伟打成重伤,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出狱后,张小林回归这个“市场”,双方的冲突也时常发生。随后,警方将张小林一伙人也捉拿归案,另案处理。

这是一个怎样的“市场”?

杨大伟的“入行”,要追溯到13年前。2007年,杨大伟与弟弟杨二伟发现,120救护车多用于“院前救治”,就是将突发疾病的人接往医院,但是在“院后转运”这方面,如跨省转院,或即将去世病人的家属想要将病人带回外地老家入土为安等情况,120救护车由于运力等各种原因,是接不了这些业务的,存在市场空白。

发现商机后,兄弟俩购买了一辆面包车,将后排座椅拆掉,加装了医用床,便堂而皇之地做起了“接送转院”“去世转运”的营生。

2013年,杨大伟的姑父谷西入伙。2015年,杨二伟的小舅子王强入伙。随后,杨大伟的老乡张峰也加入进来。此时,杨大伟已经购买了3辆面包车,除了医用床之外,他们还在面包车上加装了吸氧机、吸痰器等简易设备。没有任何行医资格的谷西,穿上白大褂、戴上口罩,摇身一变成了“谷医生”,负责接送病人路途中的救护工作。

杨大伟曾经在某三甲医院当过保安,这给他们的发展提供了很大优势。按照某三甲医院的规定,他们是不可以在医院发名片和小广告的,但杨大伟利用自己的人脉关系,再加上请吃饭、送香烟、买水等低成本投入,获得保安对他们一伙人的“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同时还会帮助他们驱赶其他“黑救护车”的经营者。此外,杨大伟还会请保安为他们介绍客户,根据路程的远近,给保安们50元至300元不等的提成。案发后,6名涉事保安被医院开除。

在站稳脚跟的同时,杨大伟一伙人对其他“黑救护车”运营者极力打压,甚至采取违法手段,轻则推搡谩骂、言语威胁,重则大打出手。几年间,杨大伟一伙人成了长乐西路派出所的常客。

2018年,仵东发现杨大伟一伙人的“生意”做得风生水起,便主动提出以“合伙人”的身份加入。6月28日,杨大伟与仵东联合成立了西安平顺医疗护送有限公司,仵东为法人、杨大伟为股东、杨二伟为监事。但值得注意的是,这家公司并没有取得医疗和运输资质。

与此同时,感觉自己“不太正规”的杨大伟等人在成立公司后,又花费14万元购置了一辆新的面包车,并擅自非法加装了警灯和红十字标志,使得这辆车在外观上,与真正的救护车一模一样!

自此,这个犯罪团伙已然成熟,有着明确的分工:杨大伟作为团队领导组织行动,杨二伟和仵东负责联络和安排接送,王强、张峰任司机,没有任何行医资格的谷西兼任“医生”和收银。

案件该怎样定罪?

虽然“谷医生”是名义上的收银,但其实,这伙人中的6人均用微信收过客人的车费,所以,如何认定涉案资金,是摆在专案组民警面前的第一个难题。

“杨大伟一伙人,收取车费和日常花销都用的是微信支付,账目非常混乱。”专案组内勤雷安告诉记者,“我们专案组民警通过梳理发现了他们交易的特点,金额是50或100的倍数,要么是一次性付清,要么分为定金和尾款前后支付,并且两次转账在48小时之内。”

专案组民警根据这个特点,通过对6人手机微信里几百万的资金流水进行分析筛选,经司法审计认定,在2015年-2019年间仅仅微信收取的金额就达到553310元,最终涉案金额75万余元。案发时,警方已冻结该团伙资金429396元,扣押用于非法营运的车辆4辆。

第二道难题,是这起案件究竟该如何定性?

早在杨大伟等人被抓获归案后的3月9日一早,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张军涛、高雅妮、陈友谊就受邀来到长乐西路派出所,提前介入案件,与专案组民警对案件走向进行了研讨。当时,公安机关拟以寻衅滋事罪对这个团伙进行提捕。检察官了解案情后,认为现有证据未达到寻衅滋事罪要求的情节恶劣等情形,且仵东并未因争抢生意与其他人发生冲突,该罪名无法对其行为追究法律责任。

可是公检两家办案人员,翻遍了法律法规,都没找到相关的法律规定,没办法按照“非法行医”或者与医疗相关的法律法规定罪。根据目前所掌握的证据,只能按照道路交通运输管理条例中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

检察官对全国的“黑救护车”案进行了查询,想看看有没有已经生效的判决可供借鉴。最终,他们查到广州有一起类似的案件,是以“非法经营罪”判决的。这也证明,大家之前判断的方向没有错!

立案后,张小林提出进行伤情鉴定。2017年7月10日,杨大伟因为争抢生意,在冲突中用刀划伤了张小林左臂。经过伤情鉴定,张小林的伤情达到轻伤二级。

在案件办理初期,专案组民警初步认为,杨大伟一伙人可能符合恶势力团伙的认定标准。但历经公安两次补充侦查后,2020年2月21日,在公、检、法、纪委组成的“四位一体”会议上,大家反复研究决定:杨大伟一案不构成恶势力犯罪!

至此,杨大伟一伙人的“恶势力犯罪团伙”帽子被摘掉。

“这也是我们扫黑除恶的成果!扫黑除恶的宗旨,是黑恶一个也不放过,不是黑恶一个也不凑数,这个案子就体现了我们不凑数的态度,公平、公正、严谨地对待每一起案件!”检察官陈友谊说,“摘的是恶势力的帽子,维护的却是法律的威严。”

案虽结 事未了

2020年7月10日,陈友谊带领书记员出庭支持公诉。

7月31日,新城区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一审判决:杨大伟犯非法经营罪和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6个月;其余5人犯非法经营罪,分别判处2年6个月到5年6个月不等的刑罚。

本案作为陕西省首例“黑救护车”案,牵扯的时间跨度极长,从2007年直到2019年,反映出这一问题长期存在。

下一步,新城检察院将以此案为契机,联合相关部门检查后续清理情况。要对存在已久、盘根错节的“黑救护车”乱象进行清理并不容易,但是办案人员相信,随着法规的完善、市场准入制度的明确,“院后转运”这一市场空白定会被填补,“黑救护车”乱象也将进一步得到清理。(文中嫌疑人均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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