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买房,装修电话就来了……

西部法制报 2020-09-01 08:41 大字

本报记者梁爽

你的姓名、电话、家庭住址、房子大小,甚至是有没有装修都让人知道得一清二楚,是不是有些恐怖?

“您好,您家需要装修吗?”

“您家最近要出租吗?”

“您家考虑一下我们的家具吧……”今年8月初,刚刚在西安市雁塔区曲江某小区购买了房屋的赵先生,连续几天都接到了各种广告推销电话,无一例外均为房屋装修、出租等类型。“这才买了房子,电话就接踵而至,我的信息是谁泄露了?而且连我家多大面积、户型朝向、有没有装修都一清二楚,太可怕了!”赵先生越想越不对劲,于是在小区的业主群试探性地询问了一下,结果发现好几名业主也发生了同样的事情。

随即,赵先生向西安市公安局雁塔分局报警。

“接到报警后,我们第一时间就对案情展开梳理,发现这些业主都和小区附近一家房屋中介公司有过或多或少的关联。”公安雁塔分局经侦大队吴帅告诉记者,早在2016年,经侦大队就办理过类似的案件,同样是房屋中介和装修公司相互买卖顾客信息。

8月17日,经过数日摸排,办案民警吴帅、张昊对两名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嫌疑人进行收网。

29岁的田某和26岁的陈某被相继抓获,二人同为西安一房产曲江中介公司工作人员,民警在二人的手机中发现客户名单4000余条。

据两名犯罪嫌疑人交代,他们都是为了挖掘客户以及完成业绩指标,所以倒卖业主的个人信息,然后以Excel表格的形式精准体现,内容详细至业主姓名、户籍地、身份证号、房号、房屋面积、联系电话、何时入住、是否装修等信息。

目前,田某和陈某已被公安雁塔分局依法刑事拘留。

链接:公民个人信息,是指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的各种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件号码、联系方式、住址、账号密码、财产状况、行踪轨迹等。

为了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和财产安全,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为西安社会和谐稳定和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环境,西安市公安局于2020年8月10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开展打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违法犯罪专项行动。

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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