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告儿子 法官止纷争

西部法制报 2020-08-29 00:47 大字

贾旖旎张伟

家家有本难念的经,一家人相处难免会有小吵小闹,吵过之后,好好聊一聊,很多矛盾也就化解了,可这位老人却与儿子对簿公堂,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原告李某强现年66岁,2013年与妻子离婚,并分得一套房屋,考虑到儿子李某航夫妇婚后无房,便让他们居住于此。2014年,李某强再婚,婚后一直在外租房居住。2019年,李某航夫妇购买了新房,李某强要求儿子返还房屋遭到拒绝,遂诉至西安市未央区法院。近日,经办案法官调解,父子之间化解了矛盾,恢复了亲情。

受理案件后,法官杨若嘉组织调解,起初双方态度十分坚决,被告李某航认为父亲现在租住的房屋租金较低,可将涉案房屋出租出去以收取更高租金。

办案法官分别与原、被告双方沟通后,认为彼此之间本无大的矛盾,父亲起诉也是无奈之举,只有妥善处理,才能真正消除隔阂。法官从多角度劝导被告:“于情,你不能忘记父亲的养育之恩,从呱呱坠地到牙牙学语,从蹒跚学步到娶妻生子,父亲的付出远远超出了一套房屋的价值。同时父亲为了你,自己租房居住,但现在你已经买了新房,父亲也组建了新的家庭,你应当支持并且理解父亲,让他老有所居、安享晚年。于理,父亲是房屋的所有权人,有权要求返还。”经过法官耐心释法明理,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李某航同意在15日内腾交房屋。

对此,办案法官说,常言道“清官难断家务事”,但家事审判不是简单的你输我赢,也不是简单的黑白分明孰是孰非。法官在审理家事纠纷时,既要坚持依法办案,更要注重解开当事人心结,从源头彻底化解纷争,让家事审判更具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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