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要学会去喜欢你踏足的每一个地方,那都可能是教室;你要学会去认识你遇到的每一个人,他们都可能是你的老师 写给即将进入大学的孩子们 丁小村
孩子高中毕业,即将进入大学,我最想给孩子说的是这些话:
在以往的日子里,我们把你放进教室里,交给一群老师——你没有选择,不管你喜欢这个教室,还是不喜欢;也无论你喜欢这位老师,还是不喜欢。
但当你离开中学进入大学,世界向你展开的,就好像是一卷空白的纸,你有更多自由书写的机会——你要学会去喜欢你踏足的每一个地方,那都可能是教室;你要学会去认识你遇到的每一个人,他们都可能是你的老师。
我曾经是一个懵懂无知的山乡少年,19岁的时候我一个人提着一只皮箱,在一列绿皮火车上站了一夜,后来轮到一个座位坐了一上午,终于到了西安火车站——我随着一群同龄人,上了一辆接新生的轿车,被拉到了我的大学。我高中时代的校园已经很大了,一些教学楼修得一模一样,以至于我上高中第一天就闹了笑话:在操场上做完早操,学生们四分五散回教室早读,我和一位同学急急慌慌跑回教室,到自己座位边,才发现已经坐着别人——转身一看,周围的人全是陌生面孔,这才知道自己走错了教室。
大学当然更大,幸好有接新的学长们,他们坐在凉棚下,每来一趟接新的大轿车,他们就一拥而上,挨个问是哪个系的。最后我跟着一位长发过肩的高个子女生去宿舍楼,她一路大大方方,帮我提着箱子,一边跟我说哪儿是操场哪儿是餐厅,哪儿是教学区哪儿是生活区……到了我们系宿舍楼下,她叮咛我进了楼看看墙上贴的名单,找到自己的宿舍号,然后她朝我挥挥手离开了。
二
我很容易找到了我的宿舍,是在宿舍楼二楼。门开着,我头伸进门框,看到门上贴着的标签上写着我的名字。
门边的床上斜躺着一个男生,他听到我进门放下正看的书,坐起来,他留着一头凌乱的长发,没有那个女生的长,也没有她的头发那么整齐飘洒;他下巴上还留着一撮小胡子——这样子吓我一跳,这真不像个学生,而像个社会人。
我到校比较早,宿舍里才这一个人。看他这样子,我有些不敢跟他打招呼。他主动地过来帮我拿箱子,然后指着宿舍里的五张空床:你随便选。我选了靠窗口的一个下铺。他帮我把皮箱放好,然后坐回去又斜躺在被子上看书。我铺完床,他才直起身来再次指导我:卫生间在哪儿,开水房在哪儿,他让我用他的水壶倒口水喝,然后跟我说我需要去买哪些日用品——商店就在楼对面。
我从楼下买了东西回来,收拾好,我的同宿舍同学们也陆续到了。这位留着长发胡须的同学才告诉我们,他不是新生,他是比我们高三级的老生,即将毕业。后来我们知道,因为打群架,他被处分了,对于一个西部偏远农村来的孩子,这处分很严厉:留校察看。这意味着他最后一年里将随时面临被开除的危险。
我有些怕他,他不像一个学长,像个社会人——在我想象的大学中,不该有这一幕;但他既没有吼叫欺侮我们,也没有威胁敲诈我们……他占的床位,甚至也是宿舍里最差的一个。吃过晚饭,宿舍的人都出去溜达,他依然半躺在床上看书,我在火车上站了一夜,有些疲劳,对大学校园没有了多少好奇心,也窝在宿舍里。
我坐在床边有些百无聊赖,我很好奇他看的什么书,想跟他说话又有些胆怯。
三
你怎么不出去溜达啊,看看校园啊,他坐起身来主动跟我说话。我说有些累,不想出去。其实我也想躺在床上看看书,这是我高中时代周末的一个消遣方式。但这是大学第一天,我手头除了一本唐诗三百首,什么新书都没有。
他看我好奇他手头的书,就翻开封面,对我说:这个是高长荣先生翻译的《百年孤独》,你应该找到看看,这是最好的书。我不知道世界上有本好书叫做“百年孤独”,更不知道翻译者高长荣先生。他跟我说马尔克斯,说《百年孤独》,然后跟我朗诵百年孤独的开头,那个著名的“高长荣译本”:
多年以后,奥雷连诺上校站在行刑队面前,准会想起父亲带他去参观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当时,马孔多是个二十户人家的村庄,一座座土房都盖在河岸上,河水清澈,沿着遍布石头的河床流去,河里的石头光滑、洁白,活象史前的巨蛋……
我中学时代是个铁杆的文学少年,对于见到的每一本文学书,都会如饥似渴地阅读。我看过的外国文学作品,除了《老人与海》和席勒、歌德的诗,别的寥寥。他略带西北口音朗读这一段,强烈地吸引住了我。
他读完这著名的高氏译本第一句,然后一个字一个字地给我品咂,说这句如何的宽阔博大,这句如何的音韵精妙:这一瞬间,我对他好感增加了一百倍,他不像个社会人了,像个亲切的老师和朋友。
因为这位老生的指导,我知道了可以去图书馆借书,那里还有阅读室可以当自习室,期刊室可以看最新的杂志。因为他的指导,我知道了学校对面有一家非常有名的老旧书店,一般人很难发现它,只有铁杆的读书人才会定期去找廉价的好书。
过了一年多,我终于在这家老旧书店里买到了这部高长荣先生的《百年孤独》译本,一个星期天我坐在空旷的图书馆里读这本书,一口气读了一大半——那位活像社会人的老生,已经毕业了,回到了甘肃某个偏僻县区他的老家。
这让我想起了他斜靠在床头,给我朗读《百年孤独》的情景:不知道在西北某个偏僻的乡镇学校里,他还会记得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么?四
开学第三天,我们被拉到陕甘交界处的偏僻军营里军训。我的大学同班同学们,许多都还没见过面,我们是在军营里认识的。
我和一位新疆同学好像永远走不会标准的正步,同班的两位同学永远都改变不了略微的罗圈腿……我们被班长用粗话骂得气恼,某个周末晚上放假,我们就三五成群跑到操场上的双杠上架着,各自怀揣一罐啤酒,一边喝着啤酒一边骂那个粗鲁的班长,然后大家哈哈大笑。
相比之下一位短小精悍的指导员,成了大家的偶像:他干净利落而又彬彬有礼,不像个军人而像个绅士——据说我班女生很多年以后还和他联系,把他当成了一位大哥和朋友。他上过军校,专业也是很特别的:叫做“步兵排长”。
有一次我们几个人去打靶,他一个个纠正我们持枪的姿势、卧倒的姿势、瞄准的姿势……不厌其烦,直到我们姿势都标准了为止。我们练完打靶走路回去,他跟我们聊天,我第一次知道了步兵作战的特点,知道了步兵排是最基本的战斗序列……他讲这些的时候,哈哈大笑,高声说:不想当排长的士兵不是好将军。
我们被他的幽默逗笑了。
我们回去太晚,饭厅里没有饭了,他叫来炊事班长,班长立得端端正正给他敬礼:虽然他看起来文质彬彬,但所有的班长都对他十分敬畏。
他让炊事班长给我们弄饭吃——军训时的军营在偏僻贫穷的西北农村,吃饭也很简单,每顿都是老三篇:一簸箕馒头,一盘炒南瓜,一碟红辣椒。我们被这饭吃得饥饿无比——多数人都偷偷跑出去,上商店买饼干罐头什么的补充。
过了一会儿,炊事班长给我们搞来了一顿特殊饭,算是慰劳他的指导员,我们也跟着沾了光:一大盆做得油汪汪的臊子面。指导员看着我们吃得香喷喷汗淋淋,还一个劲儿对我们说:多吃点儿。
五
我在这军营里认识了第一个好朋友。
我们军训的时候每十个人分成一个班,吃饭的时候刚好围一桌——按照部队的规矩,吃饭完由一个人轮值,负责洗碗。第一天轮到排在队尾的同学洗碗,他是个头最小的。我看着他面对一个桌面大的洗碗盆手足无措,想也没想就去帮他一起收拾碗筷,帮着他把盆抬到水龙头下,然后我们俩一起洗碗。
我们一边洗碗,一边聊天,知道了彼此的名字,来自哪个地方。大学四年,我们一直是好朋友。大学毕业的时候,我们班同学聚在一起喝酒,他喝得醉醺醺了,过来搂着我的肩膀说:还记得我们怎么认识的么?
我知道,就是军训第一天,我帮你一起洗碗。
他笑:那时候我们都还不认识,也不懂得部队的规矩,但你什么都没管,跑来帮我,就凭这,我就知道你该成为最好的朋友。
大学毕业我当了老师,我当班主任的第一天,就跟我班的孩子们讲了这个故事:你认识的每一个人都可能是你的好老师和好朋友,只要你心怀友善,学会尊重别人——其实我当时什么都没想,这只是个举手之劳。
每一个生活场景,都是给你上的一堂课;每一个陌生的人,都可能是你的老师。真是这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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