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湖获评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

西部法制报 2020-08-25 08:24 大字

本报讯(黄宝山赵官福记者马文青)8月21日,中央依法治国办发布了关于第一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和项目命名的决定,西安市莲湖区作为西北五省唯一区县级单位,获评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

记者了解到,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活动分为全国和全省两个级别,分别由中央依法治国办和省委依法治省办组织实施,主要面向市、县政府,每两年开展一次。

自《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陕西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实施以来,西安市依法治理水平显著提升,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不断完善,全市涉及行政管理的地方性法规共76部,政府规章93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较为健全,2015年以来,累计取消、下放、调整行政事权468项。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累计划转事项3025个,基本实现“一枚印章管审批”。行政审批模式不断优化,政务服务水平不断提升,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和标准化政务大厅建设,全市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达93.39%,企业、群众办事材料精简60%以上,政务服务“最多跑一次”占比达到90%以上。

据了解,近年来,西安市莲湖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取得重大进展,涌现出了“社区法治‘1133’工作模式”“自然人、法人全生命周期树”等一批在全省、全国具有积极影响的法治创建样板,先后荣获“中国法治政府奖”“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区”“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等中、省荣誉称号百余项。

莲湖区在全省首批组建了区行政审批服务局,集中划转19个部门的134项审批服务事项,基本实现“一枚印章管审批”。投资4.55亿元建成并运营全省一流的区级市民中心,46个单位、886项审批服务事项集中进驻,探索出台“审管协调联动”八项制度,为全市乃至全省推动行政审批与监管协调联动制度建设提供了借鉴。

莲湖区累计投入1000余万元,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办公设施硬件建设,在西北地区建立首个智能化、系统化、人性化的区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成9个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131个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构建了全覆盖、多层级、标准化、高效能的新时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在创新城市管理体制中,莲湖区在全市率先将城管执法中队下沉各街道管理,推进执法重心下移。莲湖区探索开展全科网格化管理新模式,以社区老党员、老干部、老职工为主体,组建1.2万名社区“萤火虫”志愿巡逻队,开展治安巡逻、隐患排查和矛盾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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