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攀爬城墙留影摔下 不文明行为遭网友谴责
市民郝先生日前拍摄的一段游客攀爬西安城墙时摔下的视频22日在网上热传,截至记者发稿时,该视频的播放量已超170万次。此事也引来网友热议。
男子攀爬西安城墙留影摔下
这段视频先是在微博传播,随着热度增加,视频被媒介传播“走红”。视频显示:8月20日,在开通巷附近,一青年男子徒手攀爬西安城墙,另外两名青年男子为其拍照。男子爬到城墙中段时,因脚下石块松动脱落摔了下来。郝先生称,他觉得这种行为很不好,所以记录了下来,且已反馈给西安城墙管理方,工作人员称会有专人回复。
22日上午11时,记者拨打了西安城墙管理委员会市民热线电话询问此事。接电话的一名工作人员称,因为是周末,行政管理部有关人员未上班。他对具体情况不了解,让记者下周一再联系。
“素质掉了一地。”记者翻阅网友评论时发现,网友几乎一边倒谴责攀爬者。近八成网友用“脑残”“有病吧”之类不雅词汇批评这种行为。部分网友用比较文明的词汇理智地揶揄攀爬者。
@灌木茉莉://@木桶木桶:赔,必须赔,按文物赔。@NAanananaNA:城墙坏了你赔得起吗?@一猫小串饮酒醉:西安西边和南边的城墙是老砖,按理说这属于损坏文物了。@邱啊求囚啊球:不但要他赔钱,还要让他请人修复好那墙皮……
市民游客认为这种行为不应该
22日,记者就此事街头走访了一些市民和游客,都认为这种行为不应该。来自四川的游客孙先生说:“这既有损个人形象还可能伤害自身,太不应该了。”“这肯定不对,真是素质差,城墙景区应该把他拉入‘黑名单’。”在大雁塔北广场游玩的两名女大学生给出这样的建议。“这样做既危险又对墙体造成潜在伤害,而且很不文明。”在高新区上班的李先生说:“西安正在全力创建文明城市,迎接十四运会。对这种不文明行为应该及时遏制,加大处罚。”
记者查询,根据《西安城墙保护条例》相关规定,城墙是不可移动文物,不可攀爬,随意攀爬会对城墙墙体造成损害,违反规定者将会被处以批评教育和罚款等。
另外,《风景名胜区条例》明确,在景物、设施上刻画、涂污或者在风景名胜区内乱扔垃圾的,由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责令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处50元的罚款;刻画、涂污或者以其他方式故意损坏国家保护的文物、名胜古迹的,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近年来屡有攀爬城墙者
根据公开报道,记者梳理出近年来攀爬西安城墙的案例。
2016年4月5日下午3时,在西安火车站尚勤门边,一男子冒雨攀爬城墙时摔下,造成全身多处骨折。
2013年7月31日傍晚,在西安市小南门内,十余名青年逃票,相互帮忙徒手攀上西安古城墙。
2011年9月12日下午2时,在南门西边200米处,一对年轻的情侣逃票,互相帮助爬上城墙。记者李东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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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西安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