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 保障性住房项目不具备销售条件

西安晚报 2020-08-19 04:14 大字

以选房购房名义收取费用都是骗人的

本报讯(记者朱雪娇)记者从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获悉,近期,该中心发现部分房屋中介机构及个人,通过自媒体发布保障性住房不实信息,以选房、购房的名义,骗取群众钱财,该行为已涉嫌犯罪,中心已向公安机关报案。

为维护群众利益,避免群众上当受骗。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提醒购房者,市住建局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西安住建”)是市政府面向社会公众发布保障房房源信息的唯一渠道,其他非市政府授权的机构及个人发布的保障房房源信息均为不实信息。截至目前,市住建局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西安住建”)发布的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房项目,均未取得预售许可手续,不具备销售条件,仅作为轮候家庭购房参考信息。

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提示,购买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必须按照公开登记和摇号的方式进行,任何以内部认购、提前选房、定向销售等方式向群众收取钱财的行为均涉嫌违法犯罪。自2019年7月1日起,西安市已全面停止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购房资格审核的申请受理。任何个人、机构以代办、选取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为由收取费用的行为均涉嫌违法犯罪。

保障性住房资格审核、登记摇号全程不代办、不收费,任何机构、个人代办并收费的行为均涉嫌违法犯罪,一经发现,严肃查处,绝不姑息。群众若发现上述行为请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举报电话:029-87619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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