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9岁男子骑电动车闯红灯被撞飞
红灯亮了,骑车通过
与一辆正常行驶轿车相撞视频截图
近日,在西安市阎良区西航院十字路口发生了一起电动两轮车闯红灯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所幸伤者无大碍。经事故民警调查最终判定电动车驾驶人负事故主要责任。
从民警调取的两段视频可以看出:8月2日,一辆电动两轮车从东北向西南方向横穿马路且违反交通信号灯行驶,适遇由北向南正常通行的机动车,机动车在人行横道前并未减速造成了这起交通事故。由于电动两轮车驾驶人刘某(69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第三十八条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之规定,民警做出上述事故责任认定。
阎良交警提醒:请广大驾驶员朋友以此案为戒,做注重道路交通安全、遵守交通法律法规的道路交通参与人。华商报记者 谢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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