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绵停车位”违停 罚200元扣3分

三秦都市报 2020-08-07 01:27 大字

从新巷“海绵停车位”本报讯(记者李佳实习生李子涵杨宇琛丁彧莘)8月5日,西安公布新的“海绵停车位”路段,消息一经发出,市民网友纷纷转发。8月6日,记者对其中几处的使用情况进行了探访,有市民准时挪车,另外也有蹭停现象。

有市民准时挪车也有绕道蹭停

从新巷连通青年路和莲湖路,全长不到200米,在本次公布“海绵停车位”路段,从新巷东侧共10个。8月6日6时45分,记者在现场看到,原本停放在海绵停车位上的私家车陆续开始驶离。7时整,一位男士穿着拖鞋匆匆赶来,准备驾车驶离。“我定了闹钟的,我没有超时。”见记者拍照,这位男士摇下车玻璃说:“这附近车位紧张,以前没有写时间,经常有夜里双排停,成天挪车。现在这21时到次日7时,能睡个安心觉了。”

在记者采访中,也遇到不少司机蹭停。在含元北路上,限时夜间停车位上有附近小商贩的面包车蹭停。14时22分,在新乐路(路西)长乐坊十字以北,地面上施划了“夜间限时停车位”的区域无车辆停放。但在不远处,未施划“夜间限时停车位”的区域,有数辆私家车违停。

现场一位网约车司机说:“划车位的区域是黄道沿,头上还有监控,要是被拍了就扣分。我就在旁边停一会,这黄黑道沿能临时上下客,若有交警提醒我就立刻离开。”

对于“蹭停”该如何监管

在已经设置“海绵停车位”的路段,交警部门按照相关国标,规范设置了禁止停车禁令标志。也就是说,在夜间限时以外时段,机动车驾驶人不得违反禁止停车禁令标志、禁止标线临时或长时停车。

对违反禁止停车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的机动车如何处理?

据了解,在设置有禁止停车禁令标、志禁止标线的道路,机动车驾驶人违反禁令标志和禁止标线指示的,以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之规定,对驾驶人依法处以200元罚款并记3分。

即日起,交警部门将通过现有的电子监控设备抓拍、执勤民警对上述违法行为进行现场抓拍等两种方式来查处机动车违反禁止停车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行为。对违反禁停标志的驾驶人依法处以200元罚款并记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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