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印发《实施方案》推进宜居幸福社区建设 明年底100%城市社区“宜居”
本报讯(记者杨耀青)市发改委昨日传来消息,《西安市推进宜居幸福社区建设实施方案(2020—2021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近日印发,旨在扎实办好民生实事,着眼社区未来发展方向,建设宜居幸福社区。
“136”体系助力建设“八有”社区
根据《实施方案》,西安市将以宜居幸福社区建设为载体,系统构建城市社区便民服务体系,大幅提升城市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全面提升便民服务水平,不断提升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建设一批“居住有空间、设施有配套、活动有场地、环境有质量、服务有保障、社区有活力、生活有品质、幸福有温度”的“八有”社区。
西安市将构建社区建设“136”体系。“一个中心”即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中心;“三个基本要求”包括便利化、智能化、和谐化,不断充实完善社区多层次、多样化服务供给,实现社区治理现代化、小区管理自主化、公共服务多元化,实现“党建引领、社会参与、共建共治共享”社区治理服务格局;“六项重点建设内容”包括便民服务、市场服务、社区生态、智慧生活、社区治理、创新创业。
分层分类逐步建设
根据《实施方案》,西安市将根据社区建设条件不同,分层分类推进,逐步实施。基础条件一般的社区,重在补齐基本生活服务设施短板,完善功能,满足社区居民基本生活需求,达到宜居条件。基础条件较好的社区,主要在宜居社区基础上,进一步提升保障的数量、品质、种类,提升社区品质和治理能力,建设幸福社区。
在建设宜居社区方面,依托市、区县(开发区)、街道三级便民服务设施保障体系,一般小型社区便民服务设施基本应达到“12个一”,即一个公共交通站点、一个品牌便利店、一个便民蔬菜店、一个全民健身场地、一处休闲场所、一个社区书屋、一所幼儿园、一个社区就医点、一个居家养老服务站、一个政务便民服务站、一个放心早餐网点、一些特色餐馆。大、中型社区适当增加保障品类和数量。
在建设幸福社区方面,相较宜居社区,幸福社区的生活服务设施数量更多、种类更全、品质更高、距离更近,环境容貌更美、治理效果更好、发展活力更足、群众评价更高。
积极探索未来社区全生活链
西安市将按照“边建设、边评价,先宜居、后幸福,立足当前、探索未来”的思路,循序渐进、稳步推进宜居幸福社区建设工作。
第一阶段(2020年7月—9月),建立宜居幸福社区建设评价指标体系,对城市社区的治理、运行情况和“15分钟便民服务圈”建设成效进行梳理和评价,摸清底数,明确下一步建设目标和任务。
第二阶段(2020年10月—2021年12月)对评价未达到宜居标准的社区,着重补齐基础设施短板,完善社区治理体系和服务功能。到2021年底,全市100%城市社区建成宜居社区。最终形成以社区几何中心为圆心,以步行15分钟距离(一般为1.2公里)为半径的圆形范围(特大、分散社区可适当扩大),让社区居民步行5分钟享受到购物、休闲、金融等服务,步行10分钟享受到餐饮、阅读、政务和住宿等服务,步行15分钟享受到就医、养老、教育、交通、旅游、健身、娱乐等服务。
第三阶段(持续推进),在宜居社区建设的基础上,持续提升社区建设品质和治理水平。到2021年底,全市中心城区50%城市社区、周边城区30%城市社区基本建成幸福社区。鼓励社区结合文化和资源禀赋等特色条件,建设更高标准、更高质量的幸福社区,积极探索未来社区全生活链图景,因地制宜建设幸福社区应用场景,推动社区消费和社区经济发展,不断满足市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追求,打造具有归属感、舒适感、未来感的新型城市功能单元,引领生活方式变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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