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的是头盔 收到的却是安全帽 民警提醒:想要保证交易安全,一定要明确产品重要信息

西安晚报 2020-07-16 06:09 大字

自今年6月起,骑乘摩托车不戴头盔开始面临处罚,一时间头盔成了抢手货。7月14日,记者获悉,新城区法院和未央区法院日前均开庭审理了因买卖头盔引发的合同纠纷。商家要购买的铁骑士头盔和电动车头盔,最终收到的却是一堆塑料安全帽。

远在外地的小芦通过微信推广程序结识了西安的小蒋,俩人都是2000年左右出生,都在通过微信做生意。小芦告诉小蒋,他所在的城市开摩托必须戴头盔,市场需求比较大。小蒋就在网上找了南方一家生产头盔的工厂。对方说一顶头盔30元,是铁骑士品牌的,并给小蒋发了头盔的照片和视频。小蒋把视频和照片转发给小芦,报价35元一顶。小芦收到小蒋的信息觉得有利可图,当即找到买家,报价48元一顶。小芦收到买家定金后向小蒋下了1000顶的订单,并通过微信支付货款、运费等共计3.78万元。

小蒋收到货款,扣除自己的利润后将余款发给厂家,让厂家直接将头盔发给小芦。一个月后,小芦收到两大蛇皮袋包装的货物,打开后,一堆蓝色塑料安全帽呈现在眼前。小芦多次联系小蒋要求退货退款,小蒋也与厂家联系退货,厂家却说退货可以,钱一分不退,还把小蒋微信拉黑了。无奈之下,小芦通过网上立案,将小蒋起诉到西安市新城区法院。

韩森寨法庭法官收到案件后联系小蒋,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开庭进行了审理。查明基本事实后,法官告诉小蒋,买卖合同应当遵守双方约定,作为卖方,首先要向买方提供合格产品。头盔作为摩托车驾驶员的安全装备,应当由正规的生产厂家生产,并出具检验报告、合格证等。其次,应向买家交付符合双方买卖合同约定的产品。小芦和小蒋通过微信聊天、视频等方式约定了铁骑士头盔,小蒋交付的是蓝色塑料安全帽,已经构成违约,小芦可以要求退款退货并赔偿损失。再次,小蒋可以向厂家追索赔偿,但应当先向小芦承担责任。通过法官耐心释法,小芦表示放弃要求小蒋承担保管费等损失,愿意帮助小蒋起诉厂家。双方当场达成和解:小蒋在3个月内将货款返还给小芦,小芦将安全帽直接退回发货方。

无独有偶,前不久,未央区法院民二庭韩霞审判团队也开庭审理一起要求返还头盔货款的买卖合同纠纷案。

原告黄某甲诉称,2020年5月19日晚,被告黄某乙在微信朋友圈宣传售卖头盔。正好,黄某甲的朋友寻找货源,黄某甲便和黄某乙微信沟通联系,黄某乙称头盔是现货,可以通过微信下单后立刻发货。黄某甲便和朋友共同出资从黄某乙处订购了1200顶头盔,并支付了4.92万元货款。黄某甲签收货物时发现,黄某乙承诺的头盔变成了普通的安全帽,同时,黄某乙打电话称其被骗,要求黄某甲拒收货物。后黄某甲多次要求黄某乙返还货款,但黄某乙均未返还,黄某甲将黄某乙诉至未央区法院。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黄某甲称与黄某乙系老乡,其基于信任才从黄某乙处购买头盔,但货没有收到,钱也没有退还,感觉受到了欺骗。黄某乙称自己也是受害人,其也是被其他人所骗,且公安部门已经立案。对于收取黄某甲4.92万元货款的事实,黄某乙表示认可,且其已经归还了1.15万元,剩余3.77万元暂无力支付。鉴于双方的关系,法官因势利导,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黄某乙承诺分期向黄某甲偿还上述货款。

在日常经济活动中,如何保证交易安全?办案法官提醒,身份确认是第一位。在审理的多起买卖合同纠纷中,因当事人大多是小额、长期多次交易,加微信的多,索要身份证等信息的少,造成起诉困难、认证困难,法官难以确认对方身份;其次,产品重要信息要明确。以第一个案件为例,如果没有小蒋给小芦的产品视频照片,法官就很难确定双方约定的产品用途和质量。

记者张志杰刘晓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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