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央法院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

西部法制报 2020-07-16 00:52 大字

本报讯(石校飞)近日,西安市未央区法院民二庭韩霞审判团队调解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黄某甲诉称,2020年5月19日晚,被告黄某乙在微信朋友圈宣传售卖头盔,正好黄某甲的朋友寻找货源,黄某甲便和黄某乙微信沟通联系。黄某乙称头盔是现货,可以通过微信下单后立刻发货,黄某甲便和朋友共同出资从黄某乙处订购了1200个头盔,并支付了4.92万元货款。

接到快递派送单,黄某甲发现黄某乙承诺的头盔变成了普通的安全帽,拒绝签收。之后,黄某甲多次要求黄某乙返还货款,但黄某乙未返还。于是,黄某甲将黄某乙诉至未央区法院。

案件审理过程中,黄某甲称其与黄某乙系老乡,基于信任才从黄某乙处购买的头盔,但现在头盔没有收到、钱也没有退还,感觉自己受到欺骗。黄某乙称,自己也是受害人,被他人所骗,且公安部门已经立案。对于收取黄某甲4.92万元货款的事实黄某乙表示认可,且其已经归还黄某甲1.15万元,剩余3.77万元暂无力支付。鉴于原、被告双方的关系,法官因势利导,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黄某乙承诺分期向黄某甲偿还货款,黄某甲对此表示同意。

在此,法官提醒,消费者在购买头盔时,要通过正规渠道,并仔细查看产品名称、合格证、厂名厂址,避免上当受骗。网上交易因存在卖家身份不确定、所购商品真假难辨、交易过程缺少监管等情况,在平台购物时要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妥善保存聊天记录、交易记录、支付记录等信息,以便出现纠纷时及时维权。作为生产、销售企业,要诚信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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