灞桥区法院 公开宣判一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

西安日报 2020-07-10 04:46 大字

近日,灞桥区法院依法对被告人余某鹏等37人恶势力犯罪集团一案公开宣判。

经审理查明,2012年被告人余某鹏在西安市加入传销组织后逐级升至最高层级,2017年至2019年4月期间,其带领被告人白某、张某涛、何某林等多人,通过电信网络以谈恋爱、工作招聘等为名,将多名被害人从外省市诱骗至其西安市传销窝点,采取恐吓、殴打、搜身、限制自由等手段暴力敛财,逼迫被害人认购虚无产品。

被告人余某鹏等37人长期多次作案,形成了以余某鹏为首要分子,白某、张某涛、何某林、刘某秀为骨干成员,重要人员基本固定、参与人数众多、组织层级明晰、分工合作、作案手段套路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非法拘禁、抢劫14人,抢劫数额累计36万余元,严重侵害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权利,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法院依法判处:余某鹏犯抢劫罪、非法拘禁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七年又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剥夺政治权利四年。其他被告人均犯抢劫罪、非法拘禁罪,数罪并罚,分别决定执行十六年又十个月至两年又五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相应财产刑,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和医疗费用,并对该恶势力犯罪集团及其成员通过违法犯罪活动聚敛的财产、收益及作案工具,依法追缴、没收,上缴国库。贺涛

新闻推荐

阎良区:新车注册挂牌半小时完成

华商报讯(记者张静通讯员罗文园)“我们从来到这里到拿到临时车牌,用了不到半小时,真是太方便了。”近日,在公安阎良分局交警大...

西安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西安这个家。

 
相关推荐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