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下发《通知》部署做好中高考工作 统筹抓好防疫和考试保障 实现“平安考试”目标

西安日报 2020-07-04 04:27 大字

■首席记者张端实习生周欣园

“2020年高考将于7月7日至8日进行,陕西省中考将于7月17日至19日进行。为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确保2020年西安市高考和中考安全顺利进行,3日,市政府办公厅发布《通知》,要求全市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考试保障,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

全力提供优质的服务保障

努力创造良好的考试环境

《通知》要求,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和市级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疫情防控和考试安全面临的复杂形势,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健康第一、安全第一的工作原则,综合分析研判、统筹安排部署,按照考试安全工作要求,履职尽责,密切配合,切实组织实施好两项考试,全力提供优质的服务保障,努力创造良好的考试环境,确保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考试安全平稳顺利进行,实现“平安考试”目标。

切实加强对考试服务保障工作的领导。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在本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的统一指导下,制定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应急处置预案,保证考试组织工作平稳顺利。各级教育、卫生健康、应急管理部门以及疾控中心要积极指导帮助各考试机构、考点学校做好考试实施过程中各环节疫情防控措施的落实和应急处置等工作。

各级招生考试委员会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考试安全保障工作的组织领导和集中管理,统筹安排,统一指挥。要围绕“五个确保”(狠抓疫情防控,确保健康高考;狠抓考试安全,确保公平高考;狠抓深化改革,确保平稳高考;狠抓考生服务,确保温馨高考;积极宣传引导,确保诚信高考)目标,压实工作责任,严格监督检查,强化执纪问责,务必把各项工作抓细、抓实、抓到位。招生考试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和有关部门要明确目标任务、强化组织安排,形成联控联防、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确保疫情防控和安全保障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建立健全考试疫情防控

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

《通知》要求,各级考试机构、考点学校要紧密结合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考试安全工作要求,制定周密细致的安全预防措施和应急处置工作方案。考试机构、考点学校制定的疫情防控实施方案须与考区的实施方案保持一致,涉及到体温检测、扫码认证、健康登记等一些具体事项必须保持标准统一、规定一致、便于操作;考试机构、考点学校制定疫情防控实施方案须接受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的指导,经区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审批后,方可实施。各级考试机构要对考试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特别是环保噪音、交通噪音、设备噪音等对外语听力考试可能造成一定影响的不利因素进行充分预判,制定相应对策和处置办法,把不利影响降到最低。

教育部门、卫生健康部门要加强对考试机构和考点学校的监督检查,重点把控好疫情防控、试题试卷保密安全、考风考纪管理、安全保障手段、预防高科技作弊措施等关键环节的应急处理,着力消除一切隐患和工作漏洞。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安全值班制度和安全报告制度,一旦发生突发事件或试题失密、泄密等事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按照各自责任分工,采取果断措施,妥善处理。同时,在第一时间向上级报告,上下联动,把损失和影响降到最低程度。对于职责不明确、责任不落实、延误事件处理,造成不良后果,影响考试正常进行的,要依照相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做好考试安全健康宣传工作

及时回应考生和社会关切

教育部门要充分运用电视、广播、网络、新媒体等及时公告高考有关时间安排和要求,开展形式多样的考试安全防疫教育,准确讲解考点防疫措施、安检程序、个人防护等注意事项,及时掌握考试有关防疫要求。公安、网信部门要加强对网络谣言、不实信息等有害信息的处置,及时妥善处理涉考信访舆情;要会同教育部门、考试机构加强正面引导,统一应答口径,及时回应考生和社会关切。

教育部门要联合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及医疗机构,加大宣传力度,向考生、家长和考试工作人员进行科学预防、依法防治新冠肺炎知识的宣传教育,消除不必要的紧张和恐惧心理。要教育和提醒考生注意个人卫生,加强营养和休息,防止过度紧张和疲劳,以最佳的精神和身体状态参加高考。

安排卫生健康部门或

疾控机构人员担任副主考

《通知》指出,市、区县招生考试委员会是组织考试、治理考试环境、维护考试招生安全稳定、整肃考风考纪的责任主体。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统筹抓好本区域考试组织和疫情防控工作,按照“分级管理,逐级负责”原则,明确工作任务,层层压实责任,狠抓关键环节,确保考试防疫和安全责任落实到位。

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行本部门在考试组织工作中的责任,积极运用往年考试安全服务保障工作的有效经验和做法,互相配合、形成合力,共同阻断涉考疫情,保障考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考试安全平稳有序。

教育部门和考试管理机构要切实承担起考试组织管理和综合协调责任,扎实做好考务统筹安排、考试组织实施、考风考纪管理等工作,确保工作安排无漏洞、应急处置有预案。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层层落实安全责任,明确责任追究办法,努力把各项工作做扎实、做细致。

网信、公安、工信、市场监管部门要联合开展净化涉考网络环境、打击销售作弊器材、净化考点周边环境和打击替考作弊等专项整治行动。

宣传、网信、公安部门要加强对网络谣言、不实信息等有害信息的处置。指导市教育局、教育考试中心及时回应网民关切。

机要和保密、公安、工信、卫生健康部门要严格对考点进行安全保密和防疫检查。安排市、区县相关部门,参加当地考点卫生防疫和考试安全联合督导检查,对工作薄弱地区要限时整改,确保高考中考各项工作落实落细。

卫生健康、教育部门要联合制定西安市高考中考疫情防控工作标准及具体实施方案。

卫生健康部门及疾控中心要对全市高考体检防疫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并对相关体检医疗机构做出统一安排;提出试题试卷消毒指导意见;选派专家对全市考务人员进行卫生防疫专题培训,并安排当地卫生健康部门或疾控机构人员担任副主考,应对涉疫常规工作和突发事件的处置。

城管和生态环境部门要对考试期间影响考生休息、考试的施工项目进行必要的作业时间限制,特别是对高考、中考外语听力考试期间考场周边的噪音影响,要立即采取行动,坚决予以制止。

无线电管理部门要组织力量、采取技术手段加强对考场周边电磁环境的监测与识别,发现涉嫌考试作弊的无线电信号及时进行压制和屏蔽,同时进行定位和查找,为有关部门依法处置提供依据和技术支持。

供电部门要对考试期间供电线路检修计划进行必要调整,确保考试期间考点及相关部门、机构安全用电,并指导各级考试机构、考点学校做好供电应急处置。

交通运输、轨道交通、公交部门要根据考点设置,统筹公交车辆调度安排,增加通往考点线路车辆,为考生提供公共交通绿色通道。倡导出租车积极奉献爱心,为特殊考生、身体残疾考生提供帮助。

气象、地震部门负责考试期间气象和地质灾害研判预警,及时发布气象和自然灾害信息,帮助和指导考试机构、考点学校做好防暑降温和各项应急预案准备,妥善处置考试期间因高温、雷电、大风、暴雨和地质灾害等导致的突发事件。

教育、公安、生态环境、卫生健康等部门要设立考试服务值班电话,并向社会公布,方便为考生应急需求提供帮助并接受举报投诉。

各级招生考试委员会其他成员单位也要结合涉考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各司其职,紧密配合,全力做好各项考试保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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