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班里,你们认为哪些行为是不好的?” 全国人大代表方燕一行调研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

西部法制报 2020-06-11 00:31 大字

全国人大代表方燕(右二)调研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

王杞玘本报记者马文青

6月5日下午,由全国人大代表、陕西省律师协会副会长方燕,省司法厅公共法律服务处处长马异文,省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常务理事宋欢等组成的调研组一行走进西安市莲湖区西关一小和莲湖区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调研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落实情况,并就民法典中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相关内容进行宣讲。

“高空抛物伤人,要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出门遛狗,小狗咬伤别人该怎么办?”“在班里,你们认为哪些行为是不好的?”在西安市莲湖区西关第一小学,方燕利用一节课的时间,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就民法典中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相关内容,为师生们进行了详细宣讲和“你问我答”式的交流,并为师生们赠送了法治书籍和防疫物资。

在莲湖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办事大厅,调研组一行了解了法律服务各业务窗口的工作情况及青少年援调中心建设和对接运转情况,实地察看了区法律援助中心的规范化建设、功能布局设置和法律援助信息化运行情况。方燕对莲湖区的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和法律援助的创新做法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莲湖区法律援助各项工作扎实、细致,希望莲湖区进一步总结经验,在全市、全省乃至全国同行业进行推广。在随后召开的座谈会上,调研组一行详细了解了莲湖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青少年法律援助工作、社区服刑和刑满释放人员及未成年人相关权益保护工作、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并围绕“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如何提升青少年法律意识”“如何降低未成年人犯罪概率”等专题进行了深入交流探讨。

近年来,莲湖区不断深化“名校+教育联合体普法”,充实未成年人法律援助“点援制”机制,完善“援调对接”机制,2019年,莲湖区司法局为未成年人提供法律服务案件131件,在全区73所中小学开展法治培训100余场,覆盖师生10余万人。莲湖区司法局、莲湖区教育局联合率先在全省成立了莲湖区青少年法律援助与调解中心,探索建立了“四个一站式”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模式,并率先在12所学校设立了“校园法治建设办公室”“校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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