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棍棒”教育补上法制课
近日,一段女子用自行车连续撞击并掌掴女童的视频登上了热搜榜,引发众怒。6月8日,西安警方通报,视频中成年女子与小女孩系母女关系。因为女儿扰乱课堂纪律并与其他同学发生纠纷被学校连续约谈而气愤,于是母亲对女儿进行“打骂体罚”。警方称,已经对该女子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其带女儿就医。该女子表示已认识到错误,以后坚决改正。
根据警方的通报,孩子犯错在先进行管教原本无可争议,但是问题的关键在于还原现场可见,情绪激动的妈妈用自行车连续两次撞向年幼的女儿,并在吼叫与责骂中数次掌掴着孩子,而这一切都发生在众目睽睽之下……这种当街的大打出手,已经不是一句在“进行批评教育”能够应付了事的了。
作为孩子的第一监护人,这位母亲没有掌控好自身的愤怒情绪,以失控的状态对孩子进行“棍棒”教育。孩子的伤,不仅会留在身上,也会刻在心里。并且,《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明文规定,禁止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虐待。
此外,科学研究表明,经历过暴力事件的孩子在未来会表现出更多的攻击行为、反社会行为、恐惧行为和抑郁行为,相比其他孩子他们缺乏社会竞争力和人际交往技能。因此,这不仅仅对儿童的情绪健康和整体适应有着巨大影响,也直接影响着孩子生存的未来社会环境。
一代人的童年中,孕育着一个社会的未来。现代社会的家庭教育,应摒弃“棍棒”思维,提升父母的“身教”意识。这首先需要父母跳出“孩子是父母‘私有物’”的思维“怪圈”。因为这种思维的逻辑就是,“孩子是我的,我爱怎么管就怎么管,与你无关!”对于家长管教孩子的约束,不仅有法律条文的红线,也有现代文明的底线。
子女虽“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但绝不是父母的私有财产,亲密的亲子关系也绝非一方从属于另一方。对于上述当街打骂事件的当事人,相关部门也应及时跟进,保护孩子的合法权益,了解母亲对于孩子的日常管教方式是否妥当,是一时失控还是平时也是如此。按照法律规定,对于侵害被监护的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经教育不改的人群,要在继续负担抚养费的基础上依法撤销其监护人的资格,另行指定监护人。
除此之外,“帮扶”家长完成“为人父母”的差事,还需多方加持。有关国家机关和社会组织应当为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提供家庭教育指导,比如在社区举办家长课堂。建立家长教育指导工作室,聘请第三方或者有教育经验的志愿者或育儿专家作为老师,以定期讲座、案例分析、现场模拟等形式针对家长开展育儿教育。
本报评论员孙慧娟
新闻推荐
西安市幼儿园 昨起陆续开园 两次测温 分批错峰入园 “第一课”学习科学防疫
昨日,一个孩子进入幼儿园后和家长挥手告别。记者侯智摄昨日,一个孩子排队等候入园。记者侯智摄昨日,贝九曲...
西安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西安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