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行安全从“头”开始

西部法制报 2020-06-04 00:49 大字

本报记者梁爽

政策措施 6月1日起实施

“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是公安部在全国开展的一项安全守护行动。

2020年4月,“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在全国各地开展。

5月20日,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发文明确:6月1日起,“一盔一带”执法处罚的范围限定为骑乘摩托车不佩戴安全头盔、驾乘汽车不使用安全带的交通违法行为。

西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自5月25日至6月8日,连续开展半个月的突击整治统一行动,在市区设置32处教育点位,对骑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不戴头盔的行为进行集中教育和纠正,重点开展行人、非机动车违法整治;同步开展“车让人、人守规”教育执法工作和机动车驾乘人员不系安全带的违法查处工作。

现场执法 安全意识待加强

时间:5月28日地点:小寨十字

“同志你好!驾驶摩托车后座不得搭载12岁以下的乘客。请下车,到整治点接受安全教育。”9时50分,西安公安交警雁塔大队小寨中队民警张尧,在小寨十字拦截纠正一名违法载人的摩托车驾驶人。这名驾驶人骑着摩托车,带着一名七八岁的男孩,虽然他给孩子戴着头盔、护膝等防护用品,安全意识到位,但是他依旧违反了相关的法律法规。

几分钟后,交警又拦下了一位外卖小哥,他当时正要经过十字,看路口有交警值勤,立即停下车从储物箱中取出头盔戴在了头上。张尧对外卖小哥说:“戴头盔是为了保护你自己,要自觉佩戴,不能因为有交警查就应付戴上,没有交警就不戴。”随后,对其开具公安交通管理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罚款50元。

10时42分,交警拦下一辆电动摩托车。“这类非机动车是管理难点……”张尧一边给记者介绍,一边上前询问。骑车男子朱某称,他已经购买了头盔但是还没有到货。记者发现,多数未戴头盔的普通骑行者都是类似的借口。通过人脸识别信息入库、学习宣传展板和安全知识小测试后,交警让朱某离开。张尧说,如果同样的情况发生3次以上,就会对其进行20至50元的罚款。

“小寨是西安市最繁华的商圈之一,每天人车流量都很大,交通环境复杂,大队专门在这里设置了整治点,全力整治行人和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这里也是全市管理服务的一个示范区。”小寨中队民警成宇介绍,小寨十字整治点每天出动警力40余人次,从7时30分至20时不间断整治,严查摩托车、快递外卖电动车驾驶人不佩戴安全头盔行为,以及两三轮非机动车逆行、闯红灯、违法载人等违法行为,切实规范路口通行秩序,预防交通事故。

在记者采访的3个小时里,外卖、快递、跑腿的小哥多数已能按照规定佩戴头盔。普通市民骑行摩托车基本都已按规定佩戴头盔,骑电动车佩戴头盔的人数仍然较少。

各方声音 你言我语话安全

5月28日,在记者采访现场,不少市民询问交警“不戴头盔到底罚不罚”“什么时候开始处罚”,对此,交警雁塔大队副大队长李林说:“和汽车相比,摩托车、电动车安全系数比较低,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可能会对驾驶人造成致命伤害,佩戴安全头盔就显得非常重要,广大驾驶人不要因为什么时候交警要处罚才戴头盔,咱们自身的安全时刻都要重视。我们交警部门将会按照公安部的部署,先进行宣传教育。”

“对于法律知识比较欠缺的驾驶人,我们还印制了交通安全知识考题,由违法人现场作答,民警评分,对错题涉及的法律知识点进行耐心讲解,帮助驾驶人准确掌握交通安全法规,提高安全意识。”小寨中队教导员贺向伟介绍道。

当然,对“一盔一带”有一些市民也提出了疑问。“规定已经在网上看到了,也愿意配合,但没舍得买,因为规定出来后,头盔确实涨价了,于是我就找出了单位配发的冬盔先戴上。但是因为太热了,就把它挂在车上了。不过天气是越来越热了,戴着头盔穿梭于大街小巷确实很难受……”现场一位外卖小哥拍着手上的头盔尴尬地说。

另一位戴眼镜的市民杨先生也提出了自己的一个问题:“我本身是戴眼镜的,现在骑车戴头盔,有时候会造成视野盲区,半盔还好,全盔就真的挺难受的。但是戴头盔系安全带肯定是对的,一定要注意道路交通安全。”

记者在采访时碰见了一个特别有安全意识的电动三轮车驾驶人。他是负责给工地倾倒垃圾的,记者从他的头盔上明显可以看出使用的年代感。他说:“头盔是保证我安全的,这都戴了三四年了,不管有没有专项行动我都会戴着。”路过的市民刘女士对记者说:“我就觉得应该戴上,每天看着这些年轻人骑着摩托车风驰电掣的,万一摔一下,这可不是闹着玩的,太危险了,戴着好,安全!还有乘车时安全带也必须要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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