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瞪羚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发布 认定后可享政策资金等支持

三秦都市报 2020-06-01 00:49 大字

本报讯(记者王嘉)记者从西安市科技局获悉,《西安市瞪羚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正式出台,经认定的市级瞪羚企业可以享受政策、资金等方面支持。

“瞪羚企业”是指创业后跨过死亡谷以科技创新或商业模式创新为支撑进入高成长期的中小企业。根据《管理办法》,在西安市内(含西咸新区)注册登记、完成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入库的居民企业;且企业主营业务(产品)符合电子信息、生物医药、环保节能、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现代服务业等高新技术产业领域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发展方向,可以申请认定。

认定标准包括:高成长且历程短,上年度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上、连续4年营业收入年复合增长率达到25%以上、成立时间不超过8年;或成立5年内总收入突破5亿元。创新活跃,企业实现创新驱动发展,积极开展产品、工艺、技术创新等活动,培育发展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自企业成立以来至少拥有1件发明专利,累计申请发明专利不少于5件。企业连续4年研发费用占年度营业收入的5%以上;成立5年内总收入突破5亿元的企业,连续4年研发费用占年度营业收入的2.5%以上。

经认定的市级瞪羚企业,可以享受政策、资金等方面支持。将纳入西安市科技局优质拟上市挂牌企业推荐名录,优先向西安市金融局推荐进入“西安市上市挂牌后备企业资源库”。优先向创业投资机构及科技发展基金群子基金推荐,组织创投机构与企业以多种形式进行对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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