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弟媳签订装修合同,而弟媳又另找人装修 交的1.5万元定金要不回 合同成立不生效也要承担缔约过错责任

华商报 2020-05-29 03:05 大字

亲戚或朋友在外地没办法自己装房子,委托身边人帮忙找装修公司装修这类事情在当下非常普遍。西安市民马女士就是这样,去年4月帮弟弟找装修公司,交了1.5万元定金并签订了装修合同,谁知弟媳又另找了装修公司,至今马女士1.5万元定金要不回。

事件回顾:代弟媳与装修公司签订合同

交1.5万元定金想退款受阻

去年4月,马女士帮弟弟装修新房。在西安紫苹果装饰交了1.5万元“定金”,并签订了价值约13万元的装修合同。甲方签名一栏,马女士代填写的是房主弟媳的名字。不久,马女士得知弟媳自己找好了装修公司,并已开始动工。随后,马女士联系紫苹果装饰要退“定金”,被告知,定金无法退回,已签订正规合同,违约需承担20%违约金。

“我签合同时,业务员告知这钱随时可以退。现在又说是定金,没法退。要退还要扣费,什么都没做,1.5万就要不回来了。再说,房子不是我的,我在弟媳不知情的情况下签她的名字,合同是不是就是无效的。”马女士不解地说。

装修公司回应:找身边人代签很常见

再约时间沟通退款相关事宜

根据马女士提供的联系方式,华商报记者联系了紫苹果装饰负责马女士装修的任先生。任先生表示,马女士的问题已上报公司,还没有给出最终解决方案。记者询问,委托其他人签订装修合同,装修公司有没有看委托书再签合同。任先生表示,装修公司遇到不少业主不在市内或工作原因没办法装修,委托朋友、家人帮忙装修,这类事情很常见。来装修并交钱签订了合同,装修公司就会按照合同履行服务,不需要看委托书。针对马女士的情况,任先生一直强调装修公司是按合同履行义务,现在是马女士违约,希望可以与马女士再约时间面谈,商定解约退款事宜。

律师观点:法律认可委托第三方为他人提供服务

针对代签的合同是否具备法律效力,华商报记者采访了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杜玮律师。他表示,法律中有可以指定第三方为他人提供服务。装修公司作为第三方签订合约后就应该履行,一旦合同达成就已生效。至于中间的各种问题说明合同有瑕疵,但不代表合同不成立。

此案中马女士也要承担缔约过错责任,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因过错违约导致合同不成立,或者合同虽然成立,但不符合法定的生效条件而被确认无效、被变更或被撤销,给对方造成损失时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马女士未取得弟媳的授权,就以其名义与装修公司签订装修合同,之后又因房屋已经委托其他装修公司装修致使合同无法履行,马女士应当对合同无效承担缔约过失赔偿责任。

记者提醒:合同不是儿戏

要确认无误核对清楚

在华商报处理的多起装修投诉中,签订了合同后违约的不在少数。不管是哪种形式,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赔偿细则大家一定要看仔细。替别人考察装修公司可以,但是签订合同环节还是建议由业主本人亲自与装修公司商定。

此外,业主还要分清“订金”与“定金”的区别。从法律层面讲,订金可以退还,定金则受法律保护,装修公司有权利不退还。华商报记者 千朋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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