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上法院 法官止纷争
本报记者牛红通讯员陈召
热恋中的情侣会以互赠礼物或转账、发红包的方式表达爱意,但分手后,这些礼物和款项还能要回来吗?近日,西安市未央区法院高铁新城法庭副庭长方圆就调解了一起这样的纠纷。
小吴与小杨于2017年相识,不久便确定恋爱关系。交往期间,小吴多次通过微信给小杨转账,累计数额达4万余元,其中不乏“520”“1314”“3344”等具有特殊含义的款项。后来,两人因感情不和分手,小吴以分手时小杨承诺退还上述款项为由诉至法院。
办案法官了解案情后发现,小吴在转账时常备注“老婆,做双眼皮”“老婆,报驾校”“老婆,买衣服”等事由。小杨认为,当时双方正处于恋爱期间,这些转账均是小吴对自己的赠予,不同意返还。小吴则认为,被告既然承诺归还,就应该履行承诺。
法官释明了转账的性质,并从情、理、法多角度劝导双方:“虽然两人已经分手,但从这些充满爱意的特殊转账金额中,能看出曾经的感情,希望可以珍惜美好的回忆,妥善处理纠纷。”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小杨当场向原告小吴支付8000元。
点评:
“520”“1314”“3344”在特殊日子里具有特殊意义,与普通借款不同,一旦发生纠纷很难认定其性质。在此提醒大家,情侣之间处置金钱或贵重财物时,要注意保存可证明表示真实意思的证据,避免发生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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