阎良法院当庭宣判当天送达
本报讯(亓锦)近日,西安市阎良区法院民事审判庭审理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并当庭宣判,整个过程用时30分钟,从立案到向当事人送达民事判决书仅用了7天时间。
2019年8月10日,张某驾驶的小型客车停放于蓝天路与迎宾大道路口西北侧。张某开车门时,恰遇李某骑电动车沿该路段由东向西行驶,两车相撞,致李某受伤,两车受损,造成交通事故。因双方协商不下,李某一纸诉状将张某诉至阎良区法院。
考虑到该纠纷法律关系清楚,双方当事人仅就赔偿数额存在争议,承办法官第一时间安排开庭,核实了原告李某主张赔偿各项损失的依据及证据。庭后,承办法官立即制作裁判文书,利用表格式简化模板让当事人一目了然,做到当庭宣判、当天送达、当天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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