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湖法院当庭解决医疗纠纷

西部法制报 2020-05-21 00:32 大字

本报讯(陈楠谢玲)5月9日,西安市莲湖区法院对一起健康权纠纷进行了司法确认,被告某医院当庭支付原告20万元补偿款,达到案结事了。

患者韩某2019年8月在某医院接受治疗,出院后韩某感到身体不适再次住院,并对第一次诊疗过程提出质疑,产生医疗纠纷。莲湖区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作为莲湖法院入册特邀调解组织,在这起纠纷调解中第一时间与莲湖法院诉调对接中心的法官联系,交流符合法律规定的调解方案,经过法官与特邀调解员的共同努力,双方当事人当庭达成了调解协议,并申请了司法确认,被告现场支付了原告补偿款20万元。

结案后,原告韩某的女儿感激地说:“事情发生后,我们前前后后跑了快一年都没有解决问题,到法院当天就给解决了,还顺利拿到了补偿款,感谢莲湖法院,感谢法官,让我们不再为此事来回奔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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