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2020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招生政策出炉 优质普通高中不低于50%招生计划 定向分配到区域内各初中

西安晚报 2020-05-19 05:05 大字

5月18日,记者从市教育局下发的《西安市2020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中获悉,西安市高中招生录取工作实行网上远程录取。招生坚持多元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切实改变将分数简单相加作为招生录取的唯一标准的做法,录取依据综合素质评价和学业评价(包括学科考试、体育与健康考试、理化生实验操作和信息技术操作考试结果)以及学校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进行。

统考科目成绩公布后填志愿

城六区填报志愿分两个批次

今年西安市中考考生志愿分为普通高中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包括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普通中专和成人中专)两大类。全市实行统考科目成绩公布后网上填报志愿。

城六区考生普通高中统一填报的志愿分两个批次,第一批次为3所省级示范高中或市级特色示范高中志愿;第二批次为4所省级标准化高中(含普通高中)志愿。每个考生第一批次须至少填报2所省级示范高中或市级特色示范高中,第二批次须至少填报2所省级标准化高中(含普通高中),方能提交志愿。

第二批次省级标准化高中(含普通高中)志愿不含市级特色示范高中。考生同一批次选报的学校志愿为平行志愿。本市辖区内各大学教职工子女考生可填报教职工所属大学附属中学志愿。

市教育局强调,要尊重考生意愿,维护考生权益。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限制学生填报志愿,更不得代替学生填报志愿。

填报志愿时间:一是所有考生在统考科目成绩公布后按规定统一填报志愿。二是录取过程中,按照程序录取结束后,市中招领导小组公布未完成招生计划学校,未被录取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填报未完成招生计划学校的志愿。三是在录取过程中,第二次公布未完成招生计划学校,未被录取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填报未完成招生计划学校的志愿。

五区二县考生志愿填报原则上采用平行志愿,填报办法由各区县根据实际确定。

中等职业学校考生选报职业高中和技工学校志愿采取网上填报或考生直接到选报学校登记。考生选报普通中专志愿采取网上填报。

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同步招生

严禁违规跨区域招生

综合素质评价和学业评价均达到C等级以上(含C等级)的考生即具备普通高中录取资格。综合素质评价六个维度中任意两个维度达到B等级以上(含B等级),且理化生实验操作和信息技术学科操作考试等级至少有2科达到B等级以上(含B等级),方具备省级示范高中、市级特色示范高中录取资格。

全市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招生,采取统一录取与注册入学相结合的办法进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录取过程中未完成的定向生计划进行顺延录取;招生录取工作尊重考生志愿,严格按考生志愿进行投档,录取中不调剂志愿。

市教育局强调,公办民办普通高中一视同仁,互不享有招生特权,按照审批机关统一批准的招生计划、范围、标准和方式同步招生,不得无计划、超计划招生,不得提前招生,严禁违规跨区域招生。所有普通高中要在规定的招生范围招生,生源不足时由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在本市域内进行招生。未经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普通高中不得跨县区招生;未经省教育厅同意,普通高中不得跨市区招生。所有学校(含民办高中)的报名、招生录取等工作,必须通过市级建立的统一招生录取网络平台开展。

普通高中的国际课程班、特色班和特定班招生纳入统一招生管理,录取分数应达到同批次学校录取要求,学生就读期间不得转入普通班级。

普通高中学校不得擅自跨市域招生和录取,不得擅自从外省直接招生和跨省录取。具有跨市域招生资格的学校,要严格按照核定的招生范围、招生计划进行招生,严禁违规跨区域招生。跨市招收的学生录取和学籍转接,由录取市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审核汇总后报送省教育厅,由省教育厅统筹指导生源市(区)教育局办理学籍转接。

在外省就读的西安市户籍学生,可在西安市报名参加中考和录取;在外省参加中考的西安市户籍学生,应在被当地高中录取后,符合条件的可办理跨省转学到西安市同类同层次学校。

任何学校不得擅自招收

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

市教育局要求,各区县和开发区及时将学生信息录入到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充分利用电子学籍管理系统加强日常监管,严格实行“人籍一致、籍随人走”,强化普通高中新生学籍审核,确保招生计划、录取名单、学籍注册、实际在校就读相一致。所有普通高中学校不得招收省内其他市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以下的初中毕业生,各区县和开发区不得为此类学生办理招生录取和学籍转接手续;严禁同时注册普通高中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双重学籍”。

未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学生,一律不得被普通高中录取;未经市级统一招生平台录取的学生,一律不予注册普通高中学籍;因故不能如期办理入学注册手续的可申请延期,但延期期限不超过两周,不办理延期手续或延期期满仍未办理入学注册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任何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

职普招生比仍为4∶6

高一班额应控制在50人

统筹考虑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和普职招生规模大体相当,在去年实现职普比4∶6的基础上,西安市将继续巩固落实政策要求,根据区域内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条件、批复办学规模、往年招生结果、规范办学状况以及初中毕业生数量等情况,科学编制和下达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根据普通中学有关建设标准,普通高中起始年级的班额应控制在50人,坚决杜绝高一年级新增“大班额”。

普通中专学校招生执行省教育厅下达的生源计划;成人中专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执行省教育厅下达的成人中专招生计划;技工学校招生执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达的招生计划。

普通高中由市教育局下达分区县招生计划建议数,各区县教育局拟订本区县各学校招生计划建议数,报市教育局审定后,下达全市普通高中分校招生计划;职业高中由市教育局下达分区县招生计划。

定向生招生分配计划

在填报志愿前向社会公布

优质普通高中(含民办高中)不低于50%招生计划定向分配到区域内各初中学校(含民办初中),并重点向农村初中、薄弱初中,“名校+”的“+校”、提质学校和创优学校的初中倾斜,并将指标分配计划在学生填报志愿前向社会公布。

定向分配招生计划要在满足当地最低录取控制线的基础上,按照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确保优质普通高中的定向生招生计划全部完成,进一步扩大区域内享受优质高中资源的覆盖面。

大学附中定向生计划中含大学教职工子女。

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灞桥区、未央区、雁塔区等六区及已划归开发区地区(以下简称城六区)定向生招生生源范围:省级示范高中、市级特色示范高中和市直属高中学校为城六区初中学校,其他省级标准化高中为本区内初中学校。五区二县要根据区域实际,将辖区内省级示范高中和省级标准化高中招生计划按规定比例分配到辖区内各初中学校。

普通高中举办的各类特定班、特色班和国际课程班按照绩效评估结果进行招生。各类特色课程班、国际课程班、体育艺术特长班和各类体育艺术特长生等招生计划含在各校总计划内。西安中学青少年航空学校、海军青少年航空学校和西藏插班生招生计划由省教育厅单列下达,招生工作纳入普通高中学校统一招生管理。

城六区具有跨区域招生资格的学校在完成本区域招生任务后,方可跨区域招生。各校跨区域招生计划含在该校招生总计划中,与统招计划一并申报,并与其在本市招生计划同时下达,同时公布。城六区学校跨区域招生计划原则上不能转为城六区计划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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