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地铁三号线 问题电缆公司负责人被判无期
本报讯(记者石喻涵)5月15日,陕西高院向社会发布2019年度陕西法院十大审判执行案件。陕西奥凯电缆有限公司、王志伟等生产销售伪劣产品、单位行贿、行贿案入选。
2015年2月至7月,被告单位陕西奥凯电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西奥凯公司)先后与中铁一局电务工程有限公司、中铁上海工程局等西安地铁三号线施工单位签订低压电力电缆供货合同。此外,陕西奥凯公司还与中铁电气化局西安地铁AFC项目、中铁二十五局西安地铁派出所停车场项目的建设施工单位签订低压电力电缆供货合同,供应电力电缆。
合同签订后,王志伟为降低企业生产成本,获取更多非法利益,偷工减料生产电缆,以不合格电缆冒充合格电缆向施工单位销售。案发后经鉴定,不合格线缆金额为3840余万元。另查明,2009年至2011年,王志伟在任长江高科电缆代理销售人员期间,为销售电缆,向西安市地铁建设有关项目管理人员行贿58万元。陕西奥凯公司及王志伟等人向中国铁建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等施工单位相关负责人行贿42.7万元。
西安市人民检察院以陕西奥凯公司及王志伟等8人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陕西奥凯公司及王志伟等4人犯单位行贿罪,王志伟犯行贿罪向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分别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单位行贿罪,判处陕西奥凯公司罚金人民币3050万元;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单位行贿罪、行贿罪,数罪并罚,对王志伟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2150万元;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单位行贿罪判处其他7名被告人7年至12年又3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宣判后,王志伟等人提起上诉,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其余九起案件为:余彦新等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张扣扣故意杀人、故意毁坏财物案;陕西咸阳西郊国家粮食储备库破产清算案;陕西新桃花源旅游经贸实业有限公司涉民生系列执行案;西安华西专修大学、王明亮等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陈肖坪贪污、受贿案;赵全社等人诉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决定违法及附带审查规范性文件案;施密德公司(GEBRSCHMIDMBH)与商洛比亚迪实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案;蒋宁等人诉刘洪涛等人、西安耐乐电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西安西点软件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纠纷系列案。
2019年,全省法院依法审执结各类案件71.57万件,同比上升20.33%,高于全国平均水平5.72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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