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家院里的“板凳法庭”

西部法制报 2020-05-14 08:46 大字

刘纯博林升春

4月28日,一位律师的微信刷屏了朋友圈。内容是这样的:“周一在沣峪法庭,离婚案件的被告因身体不便不能到庭,考虑到后期被告可能住院,整个诉讼时间较长,经与法官沟通后,一同前往被告家中,确认被告虽身体不便但可正常参与庭审,法官便在被告院子中开庭。庭审既可以是庄严肃穆的法庭,也可以是乡间农家的小院,这是行走的法庭。”

原来,4月27日,西安市长安区法院沣峪法庭审理原告乔某诉被告熊某离婚纠纷一案,但已过了开庭时间,却始终不见被告熊某的身影。原告的情绪越来越焦虑,承办法官贺菲菲打电话联系后得知熊某意外受伤骨折,无法到庭参加诉讼。

为了不增加当事人的诉累,根据两人已分居3年的实际情况,法官贺菲菲征得原、被告双方同意后,决定带领书记员、律师和原告等人前往被告家中审理该案。

一个普通的农家小院,5张小板凳,成了巡回审判的“板凳法庭”。庭审中,双方当事人及其亲属情绪激动,各执一词,互不相让。法官条理清晰,平稳把控着庭审的秩序和节奏,耐心进行释法析理,引导双方理性应诉。最终,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当庭达成调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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