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交两万元托人申请公租房 快一年了还未办好
翟女士托熟人办事,事没办成,钱却要不回来了。
交了两万元申请公租房
等了一年仍只是报名成功状态
翟女士是宝鸡人,2018年来到西安开始从事旅游行业,月收入4000元左右。2019年6月,她听同事说西安可以申请公租房,房租便宜,能省不少钱。
“听同事说了后发现自己的条件应该可以申请,但不清楚怎么操作。”翟女士说,同事便给她推荐了一个做保险的“姐姐”,之后这位“姐姐”又给她推荐了一位柳女士。柳女士自称手里有高新区公租房的房源,能帮忙申请办理高新区的公租房。
翟女士添加了柳女士微信后,对方说只需交2万元就能帮她申请公租房,并约定2019年年底就能入住。2019年6月11日,翟女士与柳女士在明德门附近见面,当面通过微信转账支付了2万元。
5月9日,华商报记者看到翟女士收到的收条上写着,现收到翟女士办理高新区公租房手续费2万元,如有意外办理不成全额退款。落款时间为2019年6月11日,收款人柳某,但无其身份证号、指纹等信息。
“去年12月底我在网上看到交钱办公租房的很多都是骗子,就跟柳女士说希望退款,但她说钱已经给了“上家”不能退,如果2020年1月24日还没办好才能退。”翟女士说,等到1月24日她再询问时,对方称已经报上名了就等摇号了。
因疫情影响,翟女士等到今年4月再次联系柳女士时,对方称摇上号了,5月份就能入住。但5月8日,翟女士在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官网上查询发现,她的信息只显示已报名,摇号名单中没有她。
翟女士说,柳女士称现在是另一个门先生在负责办理,之后便失去联系。“我和门先生联系后,他说只能再等6月份的摇号,如果还没摇上就可以退款。”
“5月8日我看到自己没有摇上号就给高新区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打了电话,工作人员说申请高新区的公租房必须得在高新区工作才能申请,但我是在莲湖区工作。”翟女士说,她觉得自己被骗了,8日下午去公安雁塔分局明德门派出所报警,警方建议其走诉讼途径,并帮忙联系了门先生。
相关部门:申请过程全程无任何费用
从中收取费用为非法行为
5月9日,记者联系到门先生,他说,帮翟女士申请公租房都是朋友托朋友,他已经把钱给了他朋友,资料已经提交并报名成功,因为疫情,申请公租房的系统关闭了数月,所以耽误了些时间,现在就等6月份的摇号了。
“我们每个人中间都会扣一部分钱,然后再转给其他人,如果6月份没有摇上号,我会把我和我朋友扣的钱还给翟女士。”门先生说,5月8日,明德门派出所的民警已联系他并询问了情况。
5月8日,西安高新区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发布了《西安高新区公共租赁住房入住的通知》中提到,高新区公租房申请全程不收取任何费用,均由西安高新区保障房中心受理;任何单位、机构、个人设立公租房委托办理点或从中收取任何费用,均为非法行为。
5月9日下午,翟女士告诉记者,她准备去法院起诉。华商报记者 田睿
西安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发布公租房提醒声明
警惕不法分子骗钱 公租房申请应走正规渠道
西安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5月8日发布《关于警惕不法分子伪造公租房入住通知单的声明》,声明称,近期发现不法分子私刻西安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公章,伪造公租房入住通知单,骗取群众钱财,该中心表示称已报案,为避免群众上当受骗、遭受经济损失,现声明如下:
一、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批程序为社区受理,街办、区住房保障中心审核并公示。
二、西安市住建局从未设置任何委托办理机构,任何单位、机构、个人在受理公共租赁住房资格审核业务中收取任何费用,均为违法行为。
三、“公租房5年后可购买”为虚假信息。西安市公租房只能采取租赁的方式,出租给符合条件的保障家庭。
四、西安市住建局官方媒体为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和“西安住建”微信公众号。有关西安市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政策、房源等相关信息,均以市住建局官方媒体发布的信息为准。请市民按照政策规定的正常渠道和程序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避免上当受骗。
五、如有市民向收费代办公租房的机构或人员交纳了钱财,请受害群众尽快到公安机关报案,尽早挽回经济损失。华商报记者 陈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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