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一市民向陕历博 捐赠26件文物
宋成飞捐赠的文物
从新石器时代一直到现代,西安市民宋成飞一次性向陕西历史博物馆捐赠了27件文物和珍贵藏品,而这些文物在被收集之前可谓“经历坎坷”,有汉代陶罐被当成花盆用,有的是在废品站里发现的……5月8日,陕西历史博物馆向他颁发了捐赠证书。
捐的东西多半都是捡回来的
据陕西历史博物馆文物征集科科长呼啸介绍,宋成飞捐赠的东西,以汉唐的陶器为主,包括汉代黄釉陶仓、文字瓦当、陶罐,以及唐代的陶俑。除了这些,还有上世纪六七十年代的铝质团徽,“这件团徽不算文物,所以这次总共捐赠26件文物和1件藏品。去年年底,宋先生就联系我们把这些东西捐了。本来早就准备举行仪式对他进行表彰,因为疫情一直耽误到现在。宋先生是西安市雁塔区市容综合管理所工作人员,特别有文物保护意识,也熟悉相关文物法规,见到这些就收集起来了。”
5月9日,宋成飞接受了华商报记者的采访。他说,他们单位是一个科级所,负责辖区出土工地和建筑垃圾管理工作,每天会划分为四个片区由所领导带队去检查工地出土到什么阶段了,以及规范不规范、有没有扬尘、设施有没有到位等,很自然就会去工地的建筑垃圾堆看看。
“因为西安地下文物比较多,常年来养成了一个习惯,对渣土里很圆、很方、很正的东西比较注意,这次捐赠的东西,一多半都是我捡回来的。有了这个爱好以后,有些管理对象包括单位同事知道后就把他们发现的东西也给我拿来。长期以来,这些东西在办公室柜子顶上、桌子底下放了很多。大家认为,放到办公室不合适,于是就把它们捐给陕西历史博物馆了。”
汉代陶罐曾被当成花盆
据宋成飞讲,捐赠的大陶罐是在 河湿地公园发现的,“虽然西安所有施工工地搞基坑开挖都要做文物普探,但八水绕长安,过去的古河道里,以及绿化带、人行道塌陷等不可能探到的地方,也可能会出现文物。去年3月份,我在 河一工地检查时,发现大门口放着一个大陶罐,询问工地上的农民工得知,这是他们在 河工地上取沙时挖出来的,当时罐内於满了泥沙。看到陶罐完好无损舍不得扔,就把罐子搬到大门口,种上了巴西木,后来没有养活,在里面扔着垃圾。我觉得这应该是汉代的东西,决定把这个陶罐收集保护起来。工人听说这是文物也很高兴,当即表示愿意上交国家。经陕西历史博物馆专家鉴定,这件陶罐直径为60厘米,是一件汉代的文物。”
宋成飞说:“捐赠的团徽是一次对废品收购站进行检查时,在即将装车的金属物里面发现的。我注意到上面有“共青团”字样,就问这个东西是从哪里来的,对方是说30元收的,然后我就把这件东西买下来了。这个团徽直径74厘米,我觉得应该是当年火车头上挂着的东西。”根据捐献文物清单,宋成飞先生捐献的文物中,最早的是新石器时代的盛水器,最晚的就是上世纪五十年代的灯罩,以及上世纪七十年代的这件团徽。
曾给碑林捐赠余姚县主墓志
据了解,这已不是宋成飞第一次上交文物。2011年6月,唐太宗孙女余姚县主的墓志是他在西安南郊一处建筑工地中发现,并捐给西安碑林博物馆。按照专家的说法,这块墓志为研究唐代和亲政策提供了珍贵的一手实物资料。
宋成飞介绍,余姚县主墓志是在南三环和子午路十字东南角的西姜村江林新村五期工地发现的。“遗憾的是在我发现这件东西的头一天晚上,这里进行了土方作业。第二天我在现场只看到一些废弃的砖,而砖室墓一般都是有身份人的墓。从坡道上往回走的时候,发现沙土上有一块很规整的石头,把土刨开后发现上面有唐代风格的花纹和铭文,就把这件东西搬回保存,后来查阅资料才知道原来是唐太宗孙女余姚县主的墓志。我把这件文物无偿捐给了碑林博物馆,本来要奖励8000元,我没有要这个奖励。第二年,碑林博物馆的工作总结中还提到征得余姚县主墓志一事。第三年,根据这块墓志做出的研究内容就出书了。专家认为,这块墓志有补史纠史的价值,弥足珍贵。”
文物征集科科长呼啸:捐赠要承诺来源合法 博物馆接收后会鼓励
在建筑工地上发现文物,是不是说明有遗址可能已在施工中被破坏?
文物征集科科长呼啸表示,现在在西安搞建设都是要做文勘的,这些文物不一定都是从墓葬里出土的,比如说古代的水井,或者可能有些古墓葬因为发洪水被冲毁了,陪葬品也会出现在河道里。总的来说,这批捐赠的文物都是一些零散发现。陕西历史博物馆文物征集科专门负责文物征集,每年都会有市民捐赠的文物。
那么向博物馆捐赠文物需要注意什么?据介绍,要具备三个条件:要签承诺书,承诺来源合法;是自己所有,自己能够处置;经鉴定确实是文物,博物馆也愿意接收。满足这三个条件,就可以办理相关手续。博物馆接收后会给予鼓励和表彰,比如颁发捐赠证书,对特别重要的文物也会给予奖励。
文物捐赠者宋成飞:建议展示文物时体现捐赠者以示鼓励
作为文物捐赠者,在文物收集和捐赠过程中有何感触?宋成飞表示,感触确实不少:
“咱们是文物大省,地下到处都可能有文物,我觉得对市民捐献文物的重视程度还应进一步增强。相关鼓励措施也应该进一步提高,对于捐献者至少是否应该予以永久免费参观资格?”
“对于市民捐献的文物,我觉得应该追根溯源,比如我2011年捐的余姚县主的墓志,我觉得文物部门当时应该到现场去调查一下。”
“哪里有施工,就应该有针对性对文物保护法律法规进行宣传,农民工既然能发现这些文物,甚至有些被当烟灰缸,有些被当花盆,为什么不能就近张贴宣传海报,让大家来把这些宝贵的文物捐献给国家呢?”
“对于所捐献文物的后续研究成果,我觉得应该与捐献者共享。对积极捐献文物的市民,应该以适当形式在文物展示时给予体现,以大力表彰这种行为。”华商报记者 马虎振/文 陕西历史博物馆 宋成飞 赵争耀 供图
新闻推荐
西安市铁一中分校笃志(1)班李禹锟2020年4月20日,一个值得记住的日子。这是我4月份第一次出门,也是我重返昔日校园的日子...
西安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西安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