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多举措帮扶民办幼儿园
记者从西安市教育局获悉,西安市政府办公厅近日就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民办幼儿园扶持工作发出通知,明确西安市将采取提前拨付公用经费补助资金,阶段性减免相关费用,减轻房租负担、鼓励金融机构对因疫情影响有困难的民办幼儿园进行必要的金融帮助,适当延长贷款还款期限,统筹民办幼儿园防疫物资的调配供应等多项措施,支持化解民办幼儿园面临的实际困难,促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
通知明确,各区县、开发区将足额落实本级应承担资金,并将省级、市级、区(县)级学前教育公用经费及时拨付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财政安排的公用经费补助资金,可按照“特事特办”的原则,临时用于疫情期间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教师工资待遇等方面支出。阶段性减免相关费用。免征民办幼儿园水利建设基金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2020年2月至4月,减半征收民办幼儿园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对受疫情影响,无力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民办幼儿园,符合条件的可缓缴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缓缴期最长6个月。
减轻房租负担。统筹安排学前教育发展资金,对2020年2月底前认定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按在园幼儿人数给予园所补助。补助标准为每生每月30元,补助期限为两个月(2020年3月至4月),用于房租补助及疫情防控物资、设施设备购置等。
按照《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有效应对疫情促进经济平稳发展若干措施(暂行)的通知》,鼓励金融机构对受疫情影响暂时运转有困难的民办幼儿园,不抽贷、不断贷、不压贷。对受疫情影响严重还款困难的民办幼儿园,可采取延长还款期限、减免逾期利息、无还本续贷等方式增加贷款投放。有条件的区县、开发区,可以采取贴息等适当方式,鼓励金融机构向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提供贷款。本报记者张彦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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