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 未设警示标志 不系安全带 超员载客 西安交警一天查获高速交通违法行为530余例
西安高速交警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记者 袁玥摄
随着社会秩序加快恢复,高速公路车辆免费通行,交通流量持续攀升,安全风险不断增高,全国集中开展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整治“百日行动”。4月25日,是“百日行动”全国统一行动日,西安高速交警查获各类违法行为530余例,其中故障(事故)车辆未设置警示标志11例,驾驶乘坐车辆未系安全带40例。
两例违法行为
致两驾驶员殒命高速路
西安高速交警公布了两起典型交通违法行为造成的致人死亡交通事故。
3月18日20时40分许,雷某某驾驶一辆小型轿车行驶至连霍高速新西宝段向西安方向K1076+300米附近,车辆发生故障后熄火停在二车道内,驾驶员未采取任何警示措施,随后何某某驾驶一辆小型越野客车行驶至此发生碰撞,接着张某驾驶一辆小型轿车行驶至此又将越野客车及车外路面上的雷某某碰撞,致雷某某当场死亡。
3月26日20时55分,朱某某驾驶陕A籍小型普通客车,沿京昆高速西禹段向西安方向行驶至K1025+500米处,所驾车辆与道路右侧护栏相撞后冲出护栏外发生翻滚,在翻滚过程中,由于驾驶员未系安全带,被甩出车外碰撞挤压,当场死亡。
发现违法行为可视频举报
举报邮箱:3385596238@qq.com
据了解,“百日行动”开展以来,西安高速交警结合辖区高速公路特点,加强路面警力布控,紧盯“两客一危一货一面”五类重点车辆,严查严重影响交通安全的交通违法行为。4月25日统一行动日,西安高速交警出动警车82辆次,警力210人次,查获各类违法行为530余例,其中不按规定车道行驶82例,违法占用应急车道71例,超员载客3例,故障(事故)车辆未设置警示标志11例,驾驶乘坐车辆未系安全带40例。
西安高速交警表示,将不断加强高速公路管控力度,继续严管交通秩序,严查各类影响安全的交通违法行为。群众在行驶高速公路过程中发现影响安全的交通违法行为,可以向西安高速交警视频举报,举报邮箱:3385596238@qq.com。
交警提示,进入高速公路行驶,一旦发生车辆故障和交通事故,要做到“车靠边、人撤离、即报警”,严防二次事故。驾驶和乘坐车辆时,都需要系好安全带。
记者袁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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