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不再需要提供婚姻材料”引发热议 楼市“限购放松”是误读 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优化办事流程,提高不动产登记效率
3月26日,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了“关于优化不动产登记婚姻关系审查的公告”,并于5月1日起开始执行。一时间,很多置业顾问、中介开始在朋友圈、抖音发动态说新规的出台是限购放松了。对此,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表示:此新规是为了精简登记申请材料,提升登记工作效率而制定发布的,故“限购放松了”是对发布政策的误读。
两种情况下
不用审查婚姻关系
记者看到,公告明确指出两种情况下,无需提供婚姻证明材料:一是自然人因取得不动产申请登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以权属来源文件(如房屋转让合同、商品房销售合同、赠与合同、安置协议等)记载的取得权利人办理相应登记事项,不再审查其婚姻状况。二是自然人因抵押、出售、赠与不动产申请登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以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作为抵押人、出让人、赠与人办理相应登记事项,不再审查其婚姻状况。
需要注意的是,仍有三种情况西安市不动产登记机构还将继续审查婚姻关系。一是未经公证申请办理继承(受遗赠)转移登记;二是因婚姻关系存续(变动),夫妻双方申请将不动产登记为共有或一方单独所有;三是其他需要提供婚姻状况材料的特殊情形。
政策被误读为
“限购放松”
该公告中多次提及“不再审查婚姻状况”,不少购房者将这条新规和购房资格审查联系在一起,错误地理解为:过去,西安限购是以家庭为单位,个人不算刚需;现在,只要个人明确没房,不再审查夫妻共有财产。
读者张女士告诉记者,在她看来,公告中写的自然人购买房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按照购买合同上载明的购买人办理不动产权登记书,在进行不动产登记时不需要提供婚姻材料,意思就是买房的时候不再进行购房资格审查,以前一个家庭限购两套,现在可以买四套。
购房资格审查
与不动产登记是两回事
对此,美城股份市场研究中心总监沈玮表示:这个不动产登记的优化政策和购房资格没有任何关系。审查购房资格是前期购房的事,不动产登记是后期买完房子的事,不能把不动产登记简化婚姻状况材料和购房资格审核、按揭资质审核混为一谈。
对于新规的解读简单来说,5月1日以后不管你是未婚单身、已婚、还是离异单身,在购房后进行不动产登记的时候,不动产登记部门只认购房合同上的名字,也就是不能随意在房产证上加减名字了。可这跟有些人所说“只要个人明确没房,不再审查夫妻共有房产,能算刚需了”完全是两码事。
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该公告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的规定,规范西安全市不动产登记的行政行为,切实履行不动产登记法定职责,精简登记申请材料,提升登记工作效率而制定发布的,故“限购放松了”是对发布政策的误读。
西安交通大学公共政策与管理学院教授、房地产研究所所长杨东朗认为:提高行政效能是中央深化改革委员会,深化体制改革,促进老百姓方便办事的一个重大举措。我们现在的不动产登记也是要依法行政,对登记要件的要求是严格的,按照不动产登记条例有关文件执行的。至于婚姻审查,这不是不动产登记机关的事情,我们主要是让老百姓在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时候只跑一次,自己对自己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本报记者胡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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