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交警开展“扫脸”纠违 倡导市民遵守“车让人、人守规” 超三次交通违法顶格处罚

三秦都市报 2020-04-12 01:30 大字

日前,西安交警启动了“百日集中行动”,动用新科技——“扫脸”纠违录入云端数据库,对三次及以上交通违法行为者将被从严顶格处罚。从而逐渐形成“车让人”到“人守规”,人人守法的交通新风尚。

3月29日,西安交警正式开展行人、非机动车交通秩序百日集中治理,并在全市的10个十字路口设立“教育处罚点”进行“扫脸”纠违,十多天过去了,效果如何,进展怎么样?记者进行了为期两天的采访。

4月8日,记者来到五路口的“违法教育处罚点”,中午时间正值交通流量小高峰,记者看到十字路口非机动车穿梭在机动车道混行,甚至“逼停”机动车。一辆载人的非机动车在十字路口被交警杨军强和冯冰拦下,随后带到“教育处罚点”,告知其违法行为后,交警对违法男子“扫脸”纠违,后台可以清晰看到违法当事人信息和过往交通违法记录。交警告诉男子原则上第一次进行纠违和学习,对第二次交通违法的采取警告处罚,对三次及以上交通违法的行为人从严顶格处罚。男子接受了批评教育和学习,表示今后行驶一定遵纪守法。

4月8日和9日,在西华门的行人、非机动车违法教育处罚点,交警正在对闯红灯的黄先生进行交规教育。“现在提倡车让人,但有时候一着急踩着黄灯变红灯的间隙就过马路了……”黄先生坦言,有时候着急办事会不自觉地闯了红灯。在学习了交通法规,答题仍然错误率高后,黄先生被罚在朋友圈写“遵守交通规则,人人都是参与者”的文字。按照交警的要求,必须积够20个赞才可以离开。

一位非机动车主“扫脸”纠违后对记者说:“以前这个路口闯个红灯,下个路口的交警也不知道。以后可不敢了,交警后台有违法记录,以后骑电动车还是遵纪守法吧。”

西华门执法站民警张家乐告诉记者,“发朋友圈或者当志愿者是对违法人违法行为的一种‘体罚’,更能深刻体会到交通参与人人有责,从而达到教育的目的。”在西华门的“教育处罚点”记者看到,仅4月7日一天,在执法站接受“教育”的非机动车和行人就有64人,在10个违法行为中,“闯红灯”的违法行为就占了一半。交警介绍,闯红灯和逆行成了治理中最突出的问题。

记者从西安交警支队了解到,3月29日至4月8日,“扫脸”纠违非机动车违法行为2900多例,行人违法行为780多例。4月1日到8日已采集入库违法信息4200多例。从目前的数据来看,“百日集中行动”呈现良好的趋势,行人和非机动车主开始有了文明交通的意识,相信通过“百日集中行动”能达到预期效果。“扫脸”纠违是手段,西安交警倡导市民出行做到“不闯红灯、不逆行、不乱停乱放、不违规载人……”人人争当文明交通参与者,既需要“车让人”,也需要“人守规”,做最文明的西安人,为千年文明古都的交通环境创造新风尚。

本报记者晁阳朱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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