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出台政策支持知名企业、高校院所设立研发基地 新建研发基地最高可获3千万元支持

西安日报 2020-04-02 05:42 大字

■首席记者张端

日前,西安市出台《支持知名企业、高校院所设立研发基地的若干政策》,切实加快“一带一路”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激发创新创业活力。

构建“6+5+6+1”现代产业体系

建立科研用地审批便捷通道

《政策》指出,研发基地应紧紧围绕支撑全市构建“6+5+6+1”现代产业体系,聚焦电子信息技术、汽车、航空航天、高端装备、新材料新能源、生物医药、人工智能、5G技术、增材制造(3D打印)、机器人、大数据与云计算等产业的技术创新、成果转化、研发中试及产业化落地等活动。

据了解,西安将建立科研用地审批便捷通道。鼓励和支持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制定相关专项支持政策,盘活存量空间,保障科研用地,保证研发基地正常建设运营。

对新建投资总额在7000万元(含,或1000万美元)以上3.5亿元(或5000万美元)以下的,按其实际完成投资的2%,给予最高不超过600万元支持;对投资总额在3.5亿元(含)以上14亿元(或2亿美元)以下的,按其实际完成投资的2.5%,给予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支持;对投资总额14亿元(含)以上的,按照“一事一议”“一企一策”予以支持。

其中,仪器、设备、实验装置投入不得低于投资总额的40%。资金支付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分次拨付。现有及新建研发基地后期提升改造或追加投资的,按同等标准予以支持。

放宽《外国人工作许可证》有效期

最长可达5年

支持研发基地引进国内外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经认定为西安市高层次人才的,享受相应安居、医疗、子女就学等政策支持。

在研发基地工作年收入超过30万元的国内外顶尖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地方级领军人才,按其上一年度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留成市级、区(县、开发区)级部分的相应额度,经审核后予以全额奖励。鼓励研发基地所属科技人才技术入股,积极参与企业创新发展。

强化外籍人才工作证件办理服务。对研发基地聘请的符合条件的外籍高端人才,放宽《外国人工作许可证》有效期,最长可达5年。凭《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可办理口岸签证和144小时过境签证,申请入境有效期不超过5年的多次签证,因研发工作需要延长停留期限的,可申请签证延期。

符合条件的进口设备

免征进口关税

研发基地在投资总额内进口的自用设备、利用自有资金进行技术改造进口的自用设备及按照合同随设备进口的技术及配件、备件等,按规定享受免征进口关税的税收优惠政策。

鼓励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成果进入西安科技大市场等服务平台交易。对研发基地科技成果就地转化产业化项目,按固定资产投资额的10%予以奖励,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并优先引导产业基金配套支持。

支持研发基地独立或与驻市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合作参与全市重大科研和工程项目、联合申报各类科技发展计划项目,对研发基地发展中形成的重大科研需求,可纳入全市科技计划体系予以定向支持。

支持研发基地申报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工程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等,对认定为省级以上创新平台的,按规定予以奖补。

符合要求的外资研发基地

可享受“一站式”服务

强化专利奖励政策。研发基地申请PCT(专利合作条约)国际发明专利和国内发明专利,对每项通过PCT途径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给予总额不超过15万元的资助。同一专利在多个国家授权通过的,按前5个国家,每个给予金额不超过3万元的资助。对获得授权的高质量国内发明专利,每项最高给予不超过0.5万元的资助。

便利出入境通关。对具有全球研发功能的研发基地优先办理报关单位注册登记,对符合条件的企业,优先考虑提升信用及分类管理等级,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便利研发设备进出口。对研发基地进口设备及其配件、备件和研发用试剂、样品等,采用提前报关、实货放行的通关模式,优先办理通关手续。对符合要求的外资研发基地可凭申请提供集中报检、“一站式”检验检疫等服务。进一步优化生物医药行业发展中涉及低风险特殊物品的卫生检疫审批、检疫查验和监督管理。

本政策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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